给全国官员加了十几倍工资,国库一分不掏,反而还有进账,这就是雍正搞得养廉银制度。
雍正在大力惩贪的时候,也注意到官员的收入问题,根源还在于俸禄太低。
所以提高官员收入已是势在必行,但是雍正又不愿意从国家财政拿钱。
怎么办呢?羊毛出在羊身上,他将原本属于地方所有的火耗全部收交国库,然后再拿出一部分钱作为养廉银。
火耗是官府征收赋税时收的手续费,平均下来占到赋税的十分之二甚至是十分之三,这笔钱流入地方官员的腰包,数额是十分巨大的。
雍正出台的这个政策,就是将火耗合法化,意思是从百姓那里多收的钱,他要拿大头,此即为“火耗归公”。
养廉银制度的出台,短时间内确实有利于遏制贪腐,官员的合法收入也增加了数倍至数十倍。
但是从乾隆朝开始,地方官又想出其他捞钱的办法,在原先的火耗基础上又行加征,多出来的部分朝廷拿不走。
这样一来,就等同加征了两份火耗,百姓的负担就更重了。
雍正是个锐意革新的皇帝,却没有从制度上彻底根除贪腐,说到底还是舍不得公家那点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