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厦门,一对年轻情侣相约殉情,两人烧炭自杀,但是男子去世,女子却存活了。让她没想到的是,检察机关很快以故意杀人罪对女子提起公诉。
厦门这对情侣的相遇,从一开始就带着悲剧色彩,女子朱玲和1994年出生的文林,相识于网络。
他们不像普通情侣那样追求甜蜜未来,而是各自深陷人生低谷,被长期的压抑和焦虑困住,早早对生活失去了所有期待。
现实里无人倾诉的负面情绪,让两人迅速抱团,他们互相吐槽生活的不如意,彼此共情颓废的心境,久而久之,滋生了结伴轻生的极端念头。
早在这场悲剧发生之前,命运就给过他们一次回头的机会,此前两人曾相约去广东海边跳海,打算一了百了。
万幸巡逻民警及时发现了不对劲,当场拦下了二人,耐心开导劝解,硬生生把两条濒临绝境的生命拉了回来。
可谁也没想到,死里逃生的经历,没能点醒他们,反而让两人变得更加偏执消极。
为了彻底了结,两人一同搬到厦门的出租屋同居。
朝夕相处的日子里,他们没有互相救赎走出阴霾,反而一心筹划一场不会被打断、不会失败的轻生计划。
两人最终选定了密闭烧炭的方法,敲定方案后,所有的准备工作,基本都是朱玲一手操办,她买好了足量的木炭、宽胶带等所有必需品。
案发当晚,狭小的出租屋成了他们最后的“归宿”,朱玲仔细用胶带封死门窗的每一处缝隙,把房间彻底封闭,隔绝所有空气流通。
做好所有准备后,她点燃了盆中的木炭。
看着炭火慢慢燃起,两人按照提前商量好的方式,吃下安眠药,喝下烈酒,依偎在一起等待意识消散。
在一氧化碳和药物、酒精的三重作用下,体质更弱的文林最先扛不住,慢慢失去了呼吸和心跳,彻底没了生命体征。
不知过了多久,深度昏迷的朱玲缓缓苏醒,浓烈的炭烧味直冲鼻腔,剧烈的头痛和浑身的酸软,让她瞬间清醒。
当她转头看向身边的男友,瞬间被恐惧吞噬,原本依偎在一起的文林,身体已经冰凉僵硬,任凭她如何摇晃呼唤,都没有丝毫反应。
刚才还一心求死的执念,在直面死亡的瞬间彻底崩塌,巨大的恐慌和悔恨涌上心头,朱玲拼命撕扯着密封的胶带,开窗通风。
慌乱之中,她第一时间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试图挽回一切,但遗憾的是,医护人员赶到后,确认文林早已中毒身亡,再也无法抢救。
很多人都觉得,朱玲也是这场悲剧的受害者,可警方的深入调查,让整件事迎来了彻底反转。
民警细致勘查现场、核对两人聊天记录,梳理全部流程后,明确了案件关键事实,这场轻生行为,朱玲是绝对的主导者。
从确定轻生方案、采购全部物资,到封闭房间、点燃炭火,所有会直接引发死亡的关键操作,均由朱玲独立完成。
检察机关据此认定,即便双方自愿相约自杀,但朱玲主动制造了致命危险,是导致文林死亡的直接原因,其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依法提起公诉。
庭审中,朱玲数次痛哭流涕,反复辩解自己从未想过独自求生,更没有伤害男友的恶意,只是没想到两人会有截然不同的结局。
但法律讲究事实与后果,不会因为悲情的初衷就纵容违法行为,她事后的补救行为、认罪认罚的态度,只能作为从轻量刑的参考,不能免除刑事责任。
很多人不解,自愿相约自杀为何要担刑责?司法层面一直有清晰界定,生命权受法律绝对保护,任何人都无权为他人的死亡创造条件。
哪怕是双方自愿,只要一方主动实施致命辅助行为,直接造成另一方死亡,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一时的情绪低谷,真的不足以成为放弃生命的理由。
两个正值青春的年轻人,本该熬过困境、重启人生,却被负面情绪裹挟,亲手摧毁了两个完整的家庭。
一个永远定格在了年轻的年纪,带着满心的绝望离开人世。一个侥幸存活,却要终身背负爱人离世的愧疚和刑事案底,余生都在悔恨中煎熬。
所谓的彻底解脱,最终变成了一辈子的枷锁和遗憾,对此,你怎么看?
信息来源:环球网 2026年5月30日《情侣相约烧炭自杀,女子醒后发现男友已死亡,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