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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咸发生一起冲突事件:20多名拆迁人员驾驶四台机械,手持防爆盾、防爆叉、橡胶

陕西西咸发生一起冲突事件:20多名拆迁人员驾驶四台机械,手持防爆盾、防爆叉、橡胶棍,户主父子二人持长矛对峙反抗,冲突中一名拆迁人员身亡。10名拆迁人员被以故意损毁财物罪,判处缓刑至2年有期徒刑。而这对父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不过事发3年有余至今没有宣判!

(主要信源:原文登载于澎湃新闻 2026-5-27 19:27 关于“陕西"强拆致一强拆人员死亡案"新进展:被拆迁户获取保候审”的报道)

2023年4月1日凌晨六点,陕西西咸新区钓台街道资村,天还没亮。

一阵铁门被重型机械撞击的巨响把张恒从睡梦中惊醒,紧接着屋里灯灭了,有人切断了电源。

几十个戴头盔、持防爆盾和橡胶棍的人涌进院子,一台轮式破碎机刚撞开铁栅栏大门,有人拿着灭火器往屋里喷白雾,意图把人逼出来。

张恒和父亲张三住在祖传老宅,2017年因为文化旅游开发项目被纳入拆迁范围,谈了几年谈不拢补偿。

他们不肯签字,没想到等来的是这天,无拆迁许可证、无法院强制执行裁定、无任何事先通知的非法强拆。

冲突中,张恒用自制长矛与闯入者对峙,混战中刺中一名叫石某的强拆参与人员,石某胸腹多处刺伤,左肺及左侧肺动脉破裂,当场死亡。

警方到场后,强拆一方十人被查实无合法手续、故意毁坏财物,2025年1月咸阳秦都区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主犯程某某、郑某某各有期徒刑两年,寇某某一年,其余七人缓刑。

检方认定石某等人对强拆违法事实认罪认罚,检察院对被害人家属的抗诉申请决定不予抗诉。

而另一边,张恒因致一人死亡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拘。

自2023年4月被羁押,到2026年5月25日秦都区法院以其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审结为由,对他取保候审,他在看守所待了整整两年零九个月。

这期间案件历经三次开庭、最高法批准多次延期,至今未作出一审判决。

2025年7月法院曾通知家属准备宣判,次日又紧急叫停,至今悬而未决。

辩护律师提出的核心疑点有三。

第一,指控主要靠强拆参与者的证言,而这些证人与张恒存在直接利益冲突,证言客观性存疑。

第二,被认定为凶器的自制长矛尖端,经法医鉴定未检出任何人血痕迹,石某胸腹多处刺伤、左肺动脉破裂,按理出血量极大,凶器上却无血迹,这一物证链条存在重大缺口。

第三,案中还涉及一把去向不明的尖刀,石某的致命伤究竟由何物造成,至今未排除合理怀疑。

律师已向法院申请公开案件流程信息、延期理由及法律依据,截至发稿法院未答复。

监控录像还原了当天清晨的完整经过:数十人聚集门外,先断电,再开破碎机撞门,持械人员涌入后猛撞入户门并向内喷射灭火器,这不是常规拆迁,是有组织侵入公民住宅的行为。

张恒父子在私宅内遭遇持械多人非法侵入,持矛对抗,符合《刑法》第二十条对正当防卫的前提要件。

公诉方认可存在不法侵害、认可防卫性质,但认为超出必要限度构成防卫过当,按故意伤害追责。

辩方则认为,面对数十名武装强拆人员破门而入、向屋内喷射灭火剂并意图将父子强行带离,张恒的反击是为保护自身及父亲生命安全,不应认定为过当。

这起案子最刺眼的地方在于对比:非法强拆的主谋最多判两年,房子被强拆的房主却因涉嫌致死被关近三年才取保,案子拖了又拖。

不管最终法院怎么定性,是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还是无罪的正当防卫,至少该让程序跑得快一点、透明一点。

羁押期满才取保,本身就说明办案机关也认为继续羁押不必要,那为什么不能尽快给出判决?为什么关键物证上的血迹缺失不进一步深究?为什么延期审理不向辩护方说明法定理由?

抛开法律技术层面,这件事拷问的是最朴素的常识:一个公民在自己家里,半夜被几十个持械陌生人破门闯入。

他有没有权利反抗?如果反抗的后果是致人死亡就要以杀人罪关上几年等判决,那谁还敢守家?如果非法强拆的成本仅仅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两年徒刑。

那"不签就强推"的野蛮拆迁岂不是被变相鼓励?这些疑问不该只由张恒一个人扛,它们关系到每个普通人对"住宅不受侵犯"这四个字的信心。

目前张恒取保候审在家,等待一审最终结果。

他失去的是两年多自由、祖宅已被推平、与父亲在强拆之夜的对峙成了终生阴影。

而那把无血迹的长矛、那把去向不明的尖刀、那份始终未公开的延期理由,仍安静地躺在卷宗里。

法治的意义,不只体现在给强拆者定罪,也体现在给一个被破门而入的房主一个经得起检验的说法,快一点,再清楚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