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案例是不是有点绕啊。查了有关条例,是这样说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身故(包括48小时抢救无效),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不问病因,不问诱因,只问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然死亡”。张老三做保安,24小时在厂值班室值班,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然死亡”工伤构成要件,别的情形概不影响工伤认定,世俗的道德的观感的质疑统统滚开吧。
这案例是不是有点绕啊。查了有关条例,是这样说的: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发疾病身故(包括48小时抢救无效),可以认定为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不问病因,不问诱因,只问三个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然死亡”。张老三做保安,24小时在厂值班室值班,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突然死亡”工伤构成要件,别的情形概不影响工伤认定,世俗的道德的观感的质疑统统滚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