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男子发现超市卖假酒,于是提前打开手机录像,花4560元买了6瓶白酒,出门就反手举报。市监部门过来一查,果然卖的是假酒,罚了超市2.5万!男子看证据确凿,要求假一赔十,可超市老板却是一个高手,“一招制敌”,让男子一分赔偿没拿到!
看到监管部门开出2.5万的罚单,超市老板当时都懵了,赶紧说这批酒是从包头一家酒业公司进的,自己进货的时候也没看出来是假的啊。
可监管部门说:“假的就是假的,你卖了假酒,该承担的责任肯定跑不了。如果每个老板都说自己没看出来是假的就不用罚,那商店假货满天飞了!
最后监管部门给超市开了罚单,剩下的假酒全部没收,还罚了25000块。
老板没办法,为了继续开下去,只能乖乖认罚!
他以为这事儿到这儿就了了,哪儿想到这才是刚开始啊!
那老王一看监管的处罚下来了,等于实锤了超市卖假酒,转头就把超市告到了法院,要求假一赔十。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有规定,要是商家明明知道卖的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回损失,还能要十倍赔偿。
刚被罚了25000元,还要再赔45600块,老板这下彻底傻了!
他赶紧调出店里的监控一看,发现老王从进门前就开了录像,直奔酒柜,买完直接去投诉,这一套流程行云流水的,半点儿磕绊都没有!
这哪儿是普通消费者啊?这明摆着就是职业打假的,专门靠这个讹钱呢!
法庭上老板就把监控拿出来了,说正常人谁买酒还没进门就开录像啊?明显就是有预谋的,专门冲着赔偿来的,这种为了赚钱故意找茬的索赔,法院可不能支持啊。
法院这边也调查了,不光看了监控,还查了老王的过往记录,一查吓一跳,从2025年1月到2026年4月这一年多时间里,他前后买了4次商品,每次买完都去投诉索赔,确实有职业打假的嫌疑!
法院最后认定,老王这次买酒的行为,明显就超出了普通消费的范畴,根本就不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要保护的普通消费者。
最后判决也出来了:老王和超市的买卖合同无效,超市把4560块酒钱退给他,不支持十倍赔偿的诉求。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支持这种打假,黑心商家卖假酒,就需要这种职业打假人对黑心商家进行打击,老百姓分不清楚,有关部门又不作为,还是打假人靠谱。
也有网友说,食品安全只能靠这些人了,无论他们的出发点是什么!这样超市至少不敢卖假货!
还有网友说,现在满地假货就是职业打假被打压造成的后果!我们应该大力支持职业打假!
【观点解析】
我觉得,咱们抛开“动机不纯”这点,单从市场净化和法律底线的角度来聊一聊:对于这种“职业打假”,我们不仅不该一棍子打死,反而应该谨慎地支持,甚至要感谢他们给不良商家提了个醒!
只要超市卖的是假酒,那老王就是帮咱们老百姓“排雷”的功臣。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没有老王这种“死磕到底”的人,这家超市的假酒会怎么样?大概率会继续摆在货架上,卖给那些不懂行的老实人、老年人。到时候喝坏身体的,可能就是隔壁的大爷大妈。
老王虽然是为了钱,但他客观上确实把假酒从市场上揪了出来,逼着监管部门重罚了超市2.5万,没收了假酒。这份“净化市场”的功劳,不能因为他想赚钱就全盘否定吧?
再说了,打铁还需自身硬。 如果超市老板老老实实进货、卖真酒,老王就算把手机录像开到冒烟,他也找不到任何茬!
他顶多就是买了6瓶真酒回家喝,超市老板还能白赚一笔营业额。正是因为超市自己屁股不干净,卖了假货,才给了别人“下套”的机会。
与其骂打假人“心机深”,不如骂骂那些为了暴利敢卖假酒的商家“胆子肥”!
法律设立“假一赔十”的惩罚性赔偿,初衷是什么?就是为了让卖假货的人感到肉疼,让造假售假的成本高到他们不敢伸手!
如果因为打假人“动机不纯”就不支持赔偿,那等于是在变相告诉商家:“你们放心卖假货吧,只要别被普通顾客抓到就行,就算被抓到了,顶多退个钱,反正职业打假人吓唬不住你们。” 这难道不是对不良商家的纵容吗?
当然,法院这次判“不支持十倍赔偿”,其实是在平衡“打击假货”和“防止勒索”之间的关系,避免把司法资源变成某些人的“提款机”。但这绝对不代表我们可以容忍假货横行。
只有让每一个卖假货的商家都时刻提心吊胆,担心下一个进店的顾客就是“老王”,咱们的食品安全和消费环境,才能真正的好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