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大连市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甘井子区千山路大

大连市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火灾事故认定书送达公告
       甘井子区千山路大生活超市牌匾火灾事故当事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5单元4层1号、5层1号住宅房主:     
火灾基本情况:2026年3月31日15时01分,大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的甘井子区千山路大生活超市牌匾发生火灾,火灾造成甘井子区千山路大生活超市牌匾及超市内装修及货品不同程度受损,造成大连自然天合健康产业中心、甘井子区千山路二姑娘食品商行、甘井子区千山路先玉小吃店、大连亿海金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77-13、77-14、77-15号公建、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4单元3层2号、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5单元3层1号、3层2号、4层1号、5层1号住宅建筑、装修及室内物品不同程度被烧损毁,烟熏,无人员伤亡。       因当事人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5单元4层1号房主王奕焯、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77号5单元5层1号房主王纯强,未配合领取《火灾事故认定书》,因此将《火灾事故认定书》采取公告送达的形式,在“大连消防”公众号发布《火灾事故认定书》(甘消火认字〔2026〕第0026号)送达公告,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瑶    
联系电话:84975910       



大连市甘井子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