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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起十分恶劣的校园霸凌!内蒙古icon赤峰,一所体育学校的男生宿舍内,3名男

又是一起十分恶劣的校园霸凌!内蒙古icon赤峰,一所体育学校的男生宿舍内,3名男生赤裸上身,围殴一名同学,持续近20分钟。校方回应“他们平时关系很好”,让所有人血压飙升——把同学往死里打,这叫“关系好”?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6年3月15日,赤峰某体育学校内,一名男生在宿舍遭到3名同校学生的围殴。

网传视频画面触目惊心:3名男生赤裸上身,将受害者堵在宿舍角落,拳打脚踢,反复击打其头面部。

受害者多次试图拉门逃出宿舍,却被施暴者强行拉回,继续遭受殴打。整个过程持续了约20分钟。

受害者被控制在宿舍内,无处可逃,无力反抗。施暴者的嚣张气焰,令人发指。

事件经视频曝光后,迅速发酵。直到6月1日,校方才通过媒体作出回应。

涉事学校李姓icon校长称:事发4天后(3月19日)打人者已到案,公安已依法处理;被打学生伤情无大碍,已做心理疏导;施暴者与受害者“平时关系很好”。

这一回应,引发了更大的舆论风暴。网友愤怒质问:

“把同学往死里打,这叫‘关系很好’?”
“3月的事,6月才曝光,校方是不是想瞒?” “宿舍内打20分钟,老师呢?宿管呢?巡查呢?”

“关系好”三个字,成了对校园霸凌最荒唐的注解。

这起事件,已不是“学生纠纷”可以解释,而是赤裸裸的违法犯罪。

第一,结伙殴打他人,行政处罚是底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icon》第43条,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三名施暴者围殴一人,属于典型的“结伙殴打”,警方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于法有据。

第二,如果伤情达到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icon。

受害者头面部遭反复踢打、拳击,如果经法医鉴定达到“轻伤”标准,施暴者(尤其是年满16周岁的)将涉嫌故意伤害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

第三,校方管理失职,难逃连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99条、第1200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icon。

宿舍内长时间暴力无人制止,暴露了学校安保巡查的严重缺位。受害者家属有权要求校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四,“未成年”不是暴力免责的通行证。

近年来,多起未成年人恶性犯罪推动刑事责任年龄的下调。最高检icon明确,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核准追诉。

这起事件中的施暴者如果伤情鉴定严重,同样可能面临刑事追诉。

赤峰这起宿舍围殴事件,最让人寒心的,不是暴行本身,而是校方那句轻飘飘的“他们平时关系很好”。

把同学打得头破血流、逃都逃不掉,这叫“关系很好”?事发4个月才因视频曝光被公众知晓,这叫“已妥善处理”?宿舍内暴力持续20分钟无人制止,这叫“管理到位”?

校园暴力,不是“小孩子打架”。它是犯罪,是伤害,是可能毁掉一个人一生的噩梦。

我们期待警方尽快公布调查结果,严惩施暴者;期待教育部门倒查校方责任,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更期待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安全的校园里,不被欺凌,不被遗忘。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