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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一对夫妻婚后不久,顺利怀孕,结果一次产检时,男子发现妻子竟患有性病,还

湖南益阳,一对夫妻婚后不久,顺利怀孕,结果一次产检时,男子发现妻子竟患有性病,还是传染性的!男子顿时觉得天塌了,但妻子还是执意生下了女儿。男子实在无法忍受,对于妻子故意隐瞒病情的行为,一直无法释怀,思量再三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婚姻,或者离婚!近日判了,准予离婚!

这对小夫妻怀孕后,本是欢天喜地去产检,期待着小生命的降临。

结果没想到,当男子被告知,妻子一直患有性病,还是传染性的,男子只觉得,被一盆凉水浇醒了,透心凉!

但大夫还在询问,是否还保胎,妻子语气坚定,一定要生这个孩子。

最终在妻子的坚持下,熬过十月怀胎,顺利生下孩子,是一个可爱的女儿。

但是男子每日郁郁寡欢,他始终无法原谅妻子,甚至看到妻子,会生出厌恶的感情。

夫妻俩为此争吵不断,男子每次都满心满肚子的委屈,觉得受到了欺骗,直言这是骗婚!

男子实在不忿,日子过不下去了,他咽不下这口气,转头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或者离婚!

这里需要跟大家解释一下,撤销婚姻和离婚可是本质区别的。

简单来说,撤销婚姻,就等于婚姻关系没存在过,男子再娶,还是头婚。而离婚就不一样了,再娶就是二婚身份了。

最主要的区别是,撤销婚姻和离婚,对于财产的分配是大不一样的!

离婚可是正儿八经要分财产的,但撤销婚姻就不用了,好比男女就是同居关系,甚至男子还能就性病这件事,向女子索要赔偿!

男子就是想的很清楚,他觉得妻子是骗婚,所以在财产上,自然不愿意分。

那么关于撤销婚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也就说,有三个条件要满足,一是重大疾病,二是婚前就得了这个病,三是婚前如实告知。

显然妻子的病符合第一个,但是第二和第三,就得男子自己提供证据了。

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没有判撤销婚姻。

因为审理中发现,男子始终拿不出证据,证明妻子的病是婚前就得了,更证明不了刻意隐瞒,这样看来,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

但是鉴于现实情况,准予二人离婚的诉求,并要求协商分割财产。

对此事,吃瓜群众也是吵翻了天。

一方觉得这女的显然就是骗婚,大哥倒霉,被骗了钱骗了感情,身体还有得病风险,更有无辜的女儿!

但也有的认为,女方婚前确有不知情的可能性,凡事讲证据,这很公平。

实际情况到底怎样,只有当事人才真正清楚了。但是这个事情本身,反映了一个扎心的现实:情绪解决不了问题,证据才是最重要的!

除此之外,这个事情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婚检还是有必要的!

成年人的信任固然可贵,但是为了自己,也为了下一代的健康着想,婚检是明智、负责的选择。

不要拿爱情挑战人性,就像这个男子一样,有可能离婚之后,在心理上,也要很久才能完全走出来,对自己和家人的伤害都是大的。

那么,你觉得,如果婚前隐瞒病史,应该忍气吞声、默默包容,还是争取撤销婚姻呢?欢迎大家评论区聊一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