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男子在KTV点了一个公主陪唱,看对方漂亮,给她5000约出去开房。两人交易完成后,公主穿上衣服准备离开,男子觉得5000只弄一次太亏了,拿出手机拍摄公主穿衣照片,让对方再陪自己来一次,公主妥协答应后,没想到男子得寸进尺,结果悲剧了!
事情发生在去年12月3日凌晨,41岁的栗某跟几个朋友在KTV喝酒唱歌,酒过三巡,大家都有点上头,栗某看着包厢里陪唱的曹某长得漂亮,心里就动了歪心思,他也不绕弯子,直接跟曹某提出要带她出去开房。
曹某一开始没答应,说自己只陪唱不做别的,栗某见状直接甩出了杀手锏,当场给曹某转了5000 块钱。看着手机里到账的提示,曹某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头同意了。
两人一前一后离开了KTV,去了附近一家酒店开了房间,第一次发生关系后,曹某觉得交易已经完成,就开始穿衣服准备离开。
可就在这个时候,栗某突然变了脸,他觉得自己花了5000块钱,就这么一次太亏了,怎么也得 "回本" 才行,于是他趁曹某不注意,拿起手机对着她正在穿衣的背影一顿猛拍,还一把抢过了曹某的手机攥在自己手里。
曹某当时就慌了,问他想干什么,栗某恶狠狠地说,不陪他再来一次,就把这些私密照片发到网上去,让她的亲戚朋友都看看她是什么样的人,还要把她的个人信息也一起曝光。
曹某又怕又气,她知道这种照片一旦流传出去,自己这辈子就毁了,手机也被抢走了,想要求救都没办法,在这种赤裸裸的胁迫下,她只能咬着牙妥协,被迫又跟栗某发生了一次关系。
本以为这样就能脱身了,可没想到栗某的贪心远不止于此,第二次结束后,他还是不肯放曹某走,还在那里磨磨蹭蹭地提各种要求。
曹某心里越来越害怕,她知道再这样下去不知道还会发生什么,趁栗某不注意,她连手机都顾不上拿,直接拉开房门就往外跑,一直跑到酒店大堂才敢停下来喘口气。
惊魂未定的曹某找朋友借了个手机,第一时间登录了自己的微信,这一看不要紧,她差点气晕过去,原来栗某在她跑了之后,竟然拿着她的手机,把刚才转过去的那5000块钱又原路退回了自己的账户。
也就是说,栗某不仅白嫖了两次,还一分钱都没花,这一下,曹某彻底被激怒了,她再也顾不上什么面子不面子,直接拨打了110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
警察很快就赶到了酒店,把还在房间里沾沾自喜的栗某抓了个正着,一开始,警方是以涉嫌强奸罪对栗某进行刑事拘留的。
所有人都觉得,栗某用裸照和手机胁迫对方发生性关系,这明显就是强奸,肯定要判个三五年,可谁也没想到,案件到了法院审理阶段,最终的判决结果却让很多人都大吃一惊。
法院最终认定栗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同时,涉案的5000元嫖资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很多人看到这个判决都不理解,明明是强迫发生关系,怎么就成了盗窃了?
其实这里面有个很关键的法律逻辑,首先,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双方自愿的金钱交易,属于卖淫嫖娼,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两人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而第二次虽然有胁迫的成分,但综合全案来看,栗某的暴力和胁迫程度相对较轻,没有达到强奸罪所要求的 "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 的程度,而且栗某在事后也赔偿了曹某1万元,获得了她的谅解。
真正让栗某触犯刑法的,是他偷偷退回5000元的行为,从法律上讲,栗某把5000元转给曹某的那一刻起,这笔钱的所有权就已经属于曹某了,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了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所以才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这个案子真的给所有人都上了一课,首先,卖淫嫖娼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还极易引发各种刑事案件。
其次,做人千万不能太贪心,栗某本来只是个治安违法,最多拘留几天罚点钱就完事了,可他偏偏得寸进尺,最后把自己送进了刑事审判庭。
最后,不管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丢脸就选择忍气吞声,那样只会让坏人更加肆无忌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