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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女子一家花了5万元,承包了荒坑,租期50年,可才过去20年,荒坑被征用

河北唐山,女子一家花了5万元,承包了荒坑,租期50年,可才过去20年,荒坑被征用了,女子一家不满补偿协议,就遭到了工作人员强制进场施工,女子一家进行阻止,民警将女子丈夫拉下车,女子激动之下掏出菜刀,砍伤了民警,女子的行为被认定为袭警罪,但女子认为自己无罪。

2001年的时候,5万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那时候村里的荒坑到处都是,没人愿意要,村委会为了盘活土地,才以50年租期、5万元总价的价格承包给了韩国一家。

夫妻俩带着老人孩子,一锹一锹地填土,一车一车地拉石头,花了整整二十年的时间,才把这片坑坑洼洼、杂草丛生的荒地改造成了有模有样的林场和养殖场,他们在里面种了上千棵树,盖了房子,修了路,这里就是他们全部的家当,也是他们后半生的依靠。

2021年,当地政府要在205国道边上建一个服务区,正好占了他们承包的这片荒坑,按理说,征地是为了公共利益,老百姓应该支持,但前提是补偿要合理合法,可双方谈了好多次,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韩国一家觉得,他们二十年的心血投入,加上还有30年的承包期,政府给的那点补偿根本不够。

可镇政府那边态度也很强硬,说这是重点项目,耽误不得,2021年6月,村委会直接给他们送来了一份《荒坑解除协定通知书》,单方面宣布解除承包合同。

真正的冲突发生在2021年7月20日那天,天还没亮,雷庄镇政府就组织了大批工作人员和施工机械来到现场,准备强行清表,韩国一家得到消息后,赶紧赶过去阻拦,韩国爬上了铲车的驾驶室,说什么也不让施工。

就在这时,几个穿着便衣的人冲了过来,二话不说就拽着韩国的腿往下拉,这一幕正好被赶来给丈夫送饭的屈晓玲看到了,她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想着不能让丈夫被人欺负,情急之下从随身带的布包里掏出了一把平时做饭用的旧菜刀,朝着那个正拉扯丈夫的人挥了过去。

混乱中,滦州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冯国忠头部被砍伤,一名辅警在制止过程中被抓伤了胳膊,经鉴定两人都是轻微伤。

屈晓玲、韩国还有韩国的母亲当场就被控制住了,一家三口都被刑事拘留,几个月后,检察院对韩国和老太太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但屈晓玲却被以袭警罪提起了公诉。

更让人觉得讽刺的是,就在屈晓玲被起诉之后,2022年滦州市法院和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明确认定雷庄镇政府2021年7月20日的强制清表行为 "明显超越职权",属于违法行政行为。

韩国因为被错误羁押了164天,还拿到了国家赔偿,可这边政府的违法行为已经被法院确认了,那边屈晓玲的袭警罪案子却还在拖着。

这个案子一拖就是将近五年,光审限就延长了九次,直到2026年5月11日,迁西县法院才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屈晓玲犯袭警罪,但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

这个结果让屈晓玲一家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现在的屈晓玲已经患上了中晚期鼻型细胞淋巴癌,连正常说话都十分困难,她用尽全身力气摘下口罩,一字一句地说:"我认为我无罪。"

是啊,换作谁都会想不通,明明是政府违法在先,明明是警察违规参与征地拆迁在先,明明是丈夫先被人拉扯,自己只是出于本能保护家人,怎么就成了罪犯呢?

虽然不用坐牢,但 "有罪" 这两个字就像一座大山,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坚持上诉,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讨一个公道,证明自己没有错。

这起案件之所以引发这么大的争议,核心就在于一个问题:当公民面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时,有没有权利进行反抗?如果警察参与了违法的征地拆迁活动,那么他们的行为还能算是 "依法执行职务" 吗?公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财产和人身安全而采取的防卫措施,又该如何界定?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屈晓玲一个人的命运,也关系到每一个普通公民的权利保障。

现在屈晓玲已经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我们期待二审法院能够给出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法律不仅要维护社会秩序,也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仅要惩罚犯罪,也要分清是非曲直。

希望这个案子最终能有一个让大家都信服的结果,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一个普通人的心里。



来源:九派新闻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