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洪涛的前妻李某,以前是村里的妇女主任,跟村里村外的干部接触很多。
那时前妻时不时说自己要去汇报工作,姜洪涛常年在外打工,也没多想。这期间,姜洪涛大儿子出生了。
后来过了几年,前妻又告诉姜洪涛,自己想出去打工,给别人做保姆,姜洪涛同意了。
结果前妻打一年工回来,还抱回来一个孩子。她对姜洪涛说:这是雇主家的孩子,孩子妈妈死了,她看孩子可怜,这才给抱回来养。
姜洪涛心软之下,同意收养这个孩子当自己的小儿子。
现在捋一下时间线,李某很可能在当妇女主任的时候,就和村支书勾搭上生了大儿子。后来她又和堂哥勾搭上,表面上说自己要出门打工,实际上是怀了私生子出去养胎。
让编剧来写这个这种八个机位的狗血伦理大剧,编剧都不敢写。前几天二审开庭,姜洪涛起诉前妻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要求重分财产,法院现在还没出判决结果。
姜洪涛太苦了,真希望他最后能赢,希望法院能好好的还他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