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人坏到骨子里了:男子隐瞒身患HPV病毒事实,导致女友也被感染。
陕西旬阳,据旬阳法院披露,小花与小帅是一对热恋中的情侣。
恋爱期间,两人自愿发生了亲密关系。然而,甜蜜过后,小花发现自己的身体开始出现异常,不适、疼痛,情况越来越糟。
她去医院检查,结果让她当场崩溃:高危型HPV病毒感染。
HPV病毒,尤其是高危型,与宫颈癌等多种恶性肿瘤密切相关。
小花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她反复回忆交往的每一个细节,试图找到感染源。
在核对诊疗记录时,一个惊人的事实浮出水面:小帅在两人恋爱之前,就已经被确诊感染了HPV病毒,并且有明确的医院治疗记录。
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感染了具有传染性的病毒,却自始至终对小华只字未提,两人在发生关系时,也未采取任何有效的防护措施。
确诊后,小花长期承受着身体的不适和巨大的心理焦虑。她不仅要花钱治疗,还要忍受“被最爱的人欺骗”的痛苦。
她找小帅协商赔偿,对方避而不谈。无奈之下,她一纸诉状将小帅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其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在法庭上,法官的审理认定:
小帅在明知自己感染高危HPV病毒且具有传染性的情况下,隐瞒真实病情,与他人发生亲密接触,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其隐瞒行为与小花感染病毒、遭受人身及精神损害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已构成民事侵权,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小帅一次性赔偿小花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并当庭履行完毕。
此案一出,有网友立刻联想到沈阳曾发生过的一起类似案件:
一名男子与女房东发生关系后感染HPV,起诉索赔3万却被法院驳回。为什么相似的情节,判决结果却截然相反?
核心区别在于:对方是否“知情并隐瞒”。
在辽宁沈阳的案例中,法院审理查明,原告王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于丹在发生关系前明知自己患有HPV并故意隐瞒。
双方均为成年人,自愿发生性关系,且原告无法证明被告存在过错,因此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换句话说,如果他不知道,或者你不能证明他知道,法律就无法认定他有过错。
而在陕西旬阳的案例中,小帅是明知自己确诊,却选择了沉默。
法院认定其主观上存在明显的“过错”,因此必须承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婚恋交往中,一方明知自身患有传染性疾病,负有向亲密伴侣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
若故意隐瞒病情,致使对方感染并遭受人身及精神损害,其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必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上了一堂深刻的法律课。
第一,“知情+隐瞒+无防护”=侵权。
构成侵权,需要满足四个要件:行为人有过错、有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
在本案中,小帅明知自己患病(过错),却隐瞒不告知(违法行为),导致小花感染(损害),且二者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因此,他必须赔偿。
第二,不是“自愿”就能免责。
很多人以为,只要双方是自愿的,发生任何后果都是“自担风险”。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你的“自愿”,是基于对方坦诚相待的前提。如果对方隐瞒了足以影响你决定的重要事实(如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这种“自愿”是建立在欺骗之上的,法律不会保护欺骗者。
第三,维权关键:
此案中小花之所以能维权成功,关键是她找到了小帅“事前确诊”的医院治疗记录,这是证明对方“明知”并“隐瞒”的铁证。
如果无法证明对方事先知情,维权将陷入困境。
HPV病毒是一种男女通吃的“两性刺客”,与性传播密切相关。
在婚恋交往中,真诚坦荡、遵纪守法,是亲密关系最坚实的保障。
如果你不幸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请记住:勇敢取证,果断维权。沉默,只会助长欺骗者的气焰;法律,才是你手中最有力的武器。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