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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老板开超市做生意,突然闯进来一男子,指着老板脸就开始大骂“是你骂我的吗”,

福建,老板开超市做生意,突然闯进来一男子,指着老板脸就开始大骂“是你骂我的吗”,老板听的一头雾水,表示我没事骂你干嘛。男子感觉气不过,又觉得有点理亏,直接就把老板的5岁的儿子打了一顿,上去就是一个嘴巴子,孩子吓得立刻捂脸大哭。老板气的不行,立刻就报了警。好家伙,恶人自有天收,直接就被抓进去了。

可怜的孩子,小脸蛋红扑扑的,孩子精神也受到影响,半边脸疼得很。

(法治进行时5月2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寻衅滋事不成,对人家5岁的小孩下手,这种男人,心胸狭隘,永远发不了财,格局心眼都太小了。

要说有一位老板开超市,事发这一天,他在店里忙活着,5岁的儿子则也在身旁玩耍。

突然,闯进来一个陌生的男子,进来之后,就开始对着老板大喊大叫:是你骂我的吗?

老板听的一头雾水,极力表示:我没事骂你干嘛?

男子则不相信,一再的想要跟老板拉扯,想要整点幺蛾子出来,仍然继续反问:我看,就是你骂我的吧,可别不承认!

超市老板感到这个人,就是故意过来找茬的。

因为老板已经认出来,这个白衣男子是谁了。他就是自家超市对面,另外一家超市的。也是在经营超市,只不过,隔着一条街呢,大家平时根本就没有往来,井水不犯河水,互相也不认识。

谁知道今天这个男子受什么刺激了呢,非要上门来挑事,还非说老板在背后骂他了,这种子虚乌有的理由,也亏他能够想得出来。

老板立刻澄清:再说一次啊,我们没谁骂你,你快走吧。

眼看着上门来挑衅不成,这个白衣男子转身就开始对着人家的孩子发难了。

当时老板的5岁的儿子正在一旁玩耍,白衣男子眼看着打不过老板,内心还有点气,直接就伸手开始暴揍人家的小孩了。

这个白衣男,上去就给小男孩一个嘴巴子,当时给人家孩子都打蒙圈了,半边脸红红的。小孩受到惊吓,开始张大嘴巴“哇哇哇”大哭。

因为事发很突然,老板根本来不及反应,也来不及施救小孩。

只能快速的走到小孩的身旁,先抱住了自己的孩子,回头质问:喂!你为什么要打我的孩子啊?

虽说如此,白衣男仍然很嚣张,一副很厉害的样子,大眼睛瞪着老板。

“有啥事你跟我说,你要打我的小孩做什么?”老板非常生气,立刻就打电话报了警。

办案人员过来之后,这个白衣男子就没有刚刚那么嚣张了。

自己毫无理由的闯入人家店里来挑事,问一些子虚乌有的问题,回头一言不合就是殴打人家的小孩,此举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

最后,男子被处以了15天的行政拘留,并且罚款2000元。

很多网友表示,这个处罚太轻了,建议老板要继续追究责任,包括民事责任等,这种人就是无赖,虽说是同行,但是就是心眼小,嫉妒,心胸狭隘,弄不过成年人,就弄人家小孩,还有这样的道理?

我们从法律上分析一下,该事件的发生行为。

老板、5岁孩子都是没有过错的一方,完全就是同行想要借机引发冲突,挑衅,甚至动手针对小孩。这位男子,可能要面临三层法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规定,故意寻衅滋事,殴打未满14岁的儿童,构成治安违法,并且从重。

根据法律规定,会被处以10-15日的行政拘留处罚,并且处于500-1000元的罚金,针对儿童,处罚更为严厉。

案件中的小孩,仅仅5岁,没有反抗能力,没有过错,没想到却被人无缘无故打了一顿,已经构成了法定加重情节,男子必定面临重罚。

《刑法》第 293 条规定,无事生非,故意挑衅,破坏公共秩序,此举构成寻衅滋事罪。

所以说,这个男子随意上门挑衅,还故意殴打未成年人,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属于情节恶劣的类型。

因此,可以立案处理,男子将会面临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平时估计坏事做多了,态度太嚣张太随意了。

根据《民典法》规定,侵犯幼童身体权、健康权,构成故意侵权。

据此,家长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后续康复费等民事赔偿,另外,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

故意选择弱者下手,这种男人,值得鄙夷和唾弃。

大家都怎么看?

信源: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