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0日晚,龙国靖州市,李菊意外接到了公安局打来的电话,说她丈夫张明在县武装部征兵大会现场被三名纪委工作人员带走。
李菊并没在意,张明是公安局党委委员兼治安大队大队长。凭她对丈夫20多年的了解,本能地以为,纪委找张明肯定是为了调查别人的情况。
张明工作踏实,办事认真,自己清正廉洁,还要求李菊一定要“在家里给他把好关”,决不能让亲友借用他的地位和权力谋取私利。
张强克是从农村出来的,他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更珍惜自己公安部一等功臣的荣誉称号。他行得正走得端,绝对不会有什么事。
但是,结果令李菊万万没想到,她丈夫张明居然被“双规”!更让她想不到的,从纪委传出消息:张明居然“受贿”上百万!
尽管家里条件不错,但百万元的数字也让李菊震惊不已:一定是有人陷害!她决心为丈夫讨公道。哪怕倾家荡产,哪怕付出生命!
2009年的春节,李菊被凄凉、伤心和悲愤缠裹着。每一声电话铃让她心惊肉跳,罕有拜年和问候,几乎都是指责和质问。
好多不认识的人打来电话说:“你家张明怎么能这样害人?我跟你家根本没有来往,他怎么能说我送钱给他了呢?害得纪委和检察院都来找我……”
甚至有人在电话里破口大骂。
李菊只能一遍遍跟人道歉,抱着电话哭诉:“对不起,实在对不起!张明在纪委被熬得受不了,只能这么说……”
“受贿”金额从100万变6万
张明被“双规”后不久,李菊接到了他的电话,让给纪委交34万元钱。解释说是押金钱,等案件结束后多退少补。
李菊问:“什么押金钱?你和纪委做生意吗?”丈夫没回答便挂断了电话。
之后又接到十数次电话,李菊说自己没那么多钱。
与此同时,纪委联合国税局和地税局,以李菊经营的烟酒门市偷税漏税为由,向她继续施压。
被逼无奈,李菊连借再贷,向纪委交了319000元,后又补交了10多万元的税款。
在纪委,张明做出了收受贿赂几十笔超百万元的供述。
但受贿百万元根本经不起推敲,检察院最终认定数额为124100元。
一审法院判决时,受贿金额剩下61200元钱,而且是由近50笔“贿赂”构成。
张明说,之前受贿的“供述”是纪委逼他编的,并要求背诵一百多遍。他说有些购物卡也并非只送给他的,公安局、国税、劳动等相关部门人员,治安大队其他领导也都有份,但别人却没事。
一审法院确认张明受贿61200元。
除某村支书王和平父子送的15000元外,其余均是2004年至2008年春节、中秋前一天收的礼金,由10多人送的200、400、500、600、1000、2000元累计得出。
甚至还有土特产也被折合成人民币。两只小公鸡被折合200元,10斤花生油折成200元。
在,中秋和春节是最重要的节日,人情往来互相送礼的现象也属正常。
受贿犯罪的构成要件和追诉标准,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有明确要求。节日期间数额不大的经济往来,顶多算是不正之风,谈不上受贿,这样累加起来就更不对了。过节的二三百元礼金都当受贿处理,反腐力度过了。
而且,王和平父子送的15000元也存在很多漏洞。
张明供述王和平干儿子胡文方已经开了电玩店(腾鑫网吧),希望得到他的照顾;而王和平、王伟均是说想要开电玩店,所以送15000元。
张明说是两捆钱,都用银行封条封着;王和平等人则说一扎是捆的,另外的是散的。
王伟说是从银行提款,交给他父亲15000元,次日上午父亲带他们一起送的,事后胡文方给了他7500元;胡文方则称他事后给了王伟15000元。
王和平称行贿是为了让张明保护王伟和胡文方经营赌博机,但律师提交的证据表明,经营赌博机的王伟和胡文方,被张明批准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给予同类违法中最严厉的处罚:罚款2万元,没收赌博机。
已经受了严厉处罚,再去送钱不是傻吗?
李菊也听人说,王和平和很多人讲过,他从来没送过15000元,是张明自己这样说的。
别人根本没送钱行贿,张明为什么要说自己受贿呢?
遭“熬鹰”被逼供诱供
不让犯罪嫌疑人睡觉,连续审讯,这一招被称为“熬鹰”。
法庭上,张明控诉遭“熬鹰”被逼供诱供。他说:纪委的办案人员不让他睡觉,连续熬了他七天,根本支撑不住了,才不得不“交代”自己“受贿的事实”。
张明说,除了“熬鹰”,纪委对其进行的折磨还包括拳头捣、打耳光、卡脖子、脚踢、泡冷水、罚跪等等多种方式。
而田山和丁成的笔录中也有纪委对他们使用“熬鹰”手段的记录。
张明案离不开田山、丁成这两个重要人物。田山是公安局治安大队危险品管理中队指导员。丁成是历庄民爆站站长。
张明最初被纪委带走就是由于“对田山案件的调查中,发现张明存在较大的经济问题,必须立案调查”,而所谓较大的经济问题,就是张明“收取田山现金8万元”。
2009年3月10日,在田山被控受贿犯罪一案辩护律师对田山所作的会见笔录中,田山这样交代了这8万元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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