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大半夜床边站个男人,这酒店还能住吗?福建福州,有个姑娘出差住酒店,一住就是半个月,凌晨三点多,她睡得正香时,突然被房间里的动静惊醒了。一睁眼看到床边杵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姑娘当场尖叫着问你谁!那男的一脸淡定地说门没关,以为没人才进来的。姑娘事后越想越不对,她天天晚上都反复检查门锁,确认锁好了才睡,门不可能没关。她报了警,天亮就退房跑了,目前,此事已被介入调查。
谁出差在外,不是把酒店房间当成临时的安全港湾?
尤其是独居女生,在外住宿本来就格外谨慎,生怕遇到意外情况。
这个姑娘就是如此。
这次来福州出差,连续住了半个月的酒店,从来不敢掉以轻心,不管每天回来多晚、多累,洗完澡准备睡觉前,一定会伸手反复掰几下门把手,确认房门彻底锁死,才敢安心躺下休息。
半个月来,这个习惯从来没断过,房间门锁也一直好好的,没出过任何问题。
事发当天凌晨三点,整栋酒店楼层基本都陷入寂静,大部分客人早已熟睡,姑娘睡得正沉,迷迷糊糊间察觉到身边有异样动静,瞬间从睡梦中惊醒。
睁开眼的瞬间,她浑身汗毛直接竖了起来,一个身形高大的陌生男子,就直直地站在她的床边,距离近得离谱。
换做谁半夜睁眼看到这一幕,姑娘当即吓得尖叫出声,大声质问对方身份。
可这名男子全程毫无慌乱,神色特别平静,轻飘飘一句房门没关,以为房间没人,就径直进来了。
这话姑娘压根不信,她比谁都清楚自己的习惯,睡前绝对锁门,根本不可能出现房门敞开的情况。
更让人细思极恐的是,男子进屋全程没有开灯,摸黑走到床边,动作熟练又安静,哪里有半点误入房间的样子?
而且姑娘入住的这间客房,压根没有安装防盗反锁链,等于房门一旦被人从外面打开,屋内没有任何二次防护的余地,安全隐患极大。
极度恐惧之下,姑娘强撑着让男子离开,第一时间报了警。
哪怕后续换了新房间,她也全程紧绷神经,一夜未眠,根本不敢闭眼休息,熬到天亮,她立刻办理退房,一刻都不敢多待。
事后酒店方只表态会配合警方调查,全程没有主动道歉,也没有给出任何整改、赔偿的说法。
半个月时间,酒店安保没能发现房间设施漏洞,也没有夜间巡查预警,这样的安保服务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那么,以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呢?
1,从因果关系来看,整件事的核心责任分为两方。陌生男子无视他人居住隐私,擅自进入有人居住的客房,是直接侵权过错方。
酒店方未完善客房安全设施、未尽到住宿安全保障义务,设施存在漏洞、安保巡查缺位,是导致险情发生的间接责任方,两者的过错共同造成了姑娘受惊、权益受损的结果。
2,本案有两个关键法律疑点,和大众常规认知不一样。
也就是说,不能以为只有自家住宅才算私密空间,法律上长期入住的酒店客房,等同于私人住宅,同样受法律严格保护,不容他人非法侵入。
男子声称误入,但深夜摸黑靠近床边、全程无慌乱的行为,完全不符合误入的常理,无法以此免责。
3,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该男子擅自闯入有人居住的客房,属于典型的非法侵入私密空间,且深夜侵入独居女性客房,情节恶劣,不属于轻微情形,大概率会被从重处罚。
依据《民法典》安全保障义务相关规定,酒店作为经营场所,需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该酒店客房缺失防盗链、安保巡查不到位,存在明显服务过错,必须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需要赔付姑娘的退房费用、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进行公开致歉。
说实话,出门在外住酒店,最怕的不是房间简陋,而是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障。
很多酒店总觉得安保问题是小事,却不知道一次疏忽,就可能给客人带来一辈子的心理阴影。
深夜陌生人闯入客房,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服务瑕疵,是触碰了安全和法律的底线。
酒店的竞争从来不是装修,而是让客人住得安心、住得踏实。
对此,大家觉得这名陌生男子的处罚力度够不够?酒店该不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呢?
一起来讨论一下吧!
本信息来源于:上游新闻、极目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