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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雍先生向好兄弟借钱没借到,妻子开口却借成了。他心里咯噔一下:“她凭什么能借

浙江,雍先生向好兄弟借钱没借到,妻子开口却借成了。他心里咯噔一下:“她凭什么能借到?”他怀疑老婆出轨了自己兄弟,闹着要离婚。两人大打出手,他扇她一耳光,她拿手机砸他脑门,肿了一个大包。最后,调解员给出了建议。

雍先生头上顶着一个大包,脖子上还有几道抓痕,坐在调解室里气得直哆嗦。

旁边是他妻子廖女士,脸色也不好看。两人结婚20多年,孩子都大了,本该携手相伴,却因为一件借钱的事闹得不可开交。

事情的起因是一笔60万的贷款。雍先生以前是包工头,工程款迟迟没结下来,他只好贷款60万先把工人的工资结清。

可钱还是不够,他想起自己曾经关系很好的一个大哥,开口求助,结果对方没借给他。

廖女士听说后,自己去找了那个好大哥,她和对方是舞友,平时在舞场里见过几次,跳跳舞聊聊天。她开口借钱,对方竟然答应了,把钱借了出来。

雍先生知道后,脑子里“嗡”的一声。“我找他借他不借,我老婆找他借他就借?这是什么意思?”他瞬间怀疑了起来,觉得妻子和那个“好大哥”之间有不正当关系。

廖女士觉得很委屈。她说,人家不愿意借钱给丈夫,是因为觉得他不讲信用,以前借过钱拖拖拉拉的不还。

而自己出面,对方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驳回,她觉得丈夫这是没事找事。

可雍先生听不进去,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容易生根发芽。

他开始翻旧账,老婆平时爱打牌、爱跳舞,经常出去,有时候甚至打通宵麻将不回家。

雍先生说:“你天天在外面,我接受不了。”廖女士不服气,回怼:“你天天在家找我事,我出去打牌就是躲清闲。”

两人越吵越凶,谁也不让谁。

雍先生还和调解员说出了另一件事,廖女士曾借给一个牌友4000块钱,后来那个牌友骗了很多人钱跑路了。

雍先生咬定那个牌友和妻子关系暧昧,廖女士却说,钱没要回来,我也是受害者,你怎么什么都往那方面想?

为了掌握证据,雍先生在廖女士的车上装了定位器。他发现,妻子每次出门,车都停在同一个位置,有时候她说自己在家,定位却显示车在外面。

雍先生觉得自己抓到了把柄,廖女士解释,她只是把车停在固定车位,有时候怕丈夫多心才说了谎,根本没有做对不起他的事。

可雍先生不信,他还找了个“大师”,大师说廖女士这个人“话痨且自大”,雍先生一听,觉得全对上了妻子确实爱聊天,确实有时候挺强势。

大师私下还叮嘱他:“你要多留意妻子的动向。”雍先生对大师的话深信不疑,回家后更加疑神疑鬼,天天跟妻子吵架。

廖女士彻底寒了心,她说自己跟他过了20多年,他宁愿信一个素不相识的大师,也不信自己

矛盾在一次争吵中彻底爆发,雍先生骂妻子出轨,廖女士顶了几句嘴。雍先生一怒之下,抬手扇了她一个耳光。廖女士也不甘示弱,抄起手机砸在雍先生脑门上,当场肿了一个大包。

两人脖子上都挂了彩,闹到要找人调解。

调解现场,雍先生坚持要离婚,他说自己实在受不了这种猜来猜去的日子。廖女士虽然觉得委屈,但也被折腾得筋疲力尽,同意分开,对于财产怎么分,两人都表示交给法律公正判决。

20多年的婚姻,败给了一次借钱、几句闲言碎语,没有实锤,只有猜忌。

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雍先生在妻子车上安装定位器,未经妻子同意,擅自追踪其行踪,属于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即便是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各自也享有独立的人格权和隐私权,不能以“怀疑出轨”为由随意侵犯。如果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妻子可以主张侵权赔偿。

本案中,雍先生怀疑妻子出轨,但没有任何实质性证据。在财产分割上,没有证据证明一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就不能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扇耳光、用手机砸头,均属于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报警处理。

本案中两人互殴,双方均有过错,但谁先动手,法律上责任更重。

20多年的婚姻,最后闹到动手,还因为一些没有事实根据的事情离婚,让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