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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65岁老人拿出120万养老钱,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可工作人员私自调换高风险

北京,65岁老人拿出120万养老钱,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可工作人员私自调换高风险产品,导致老人亏损七十多万,老人不满亏损结果将银行告上法院,法院判定银行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据悉,年过六旬的尚某,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120万元积蓄,这是他晚年养老、治病的全部保障。

尚某为人老实本分,不懂任何理财套路,只想着把钱存稳当,晚年踏实安心。

当时,尚某拿着这笔养老钱走进了当地银行。

银行工作人员十分热情,主动上前接待:“您钱放活期利息太低了,我给您推荐个稳妥的基金,风险不高,特别适合老年人,收益稳定。”

听着工作人员讲解,尚某心里很踏实,按要求完成风险测评,确认自己只适合稳健型产品后,听从推荐认购了一款中风险基金。办好手续后,便打算长期持有。

在持有理财产品的这些年里,尚某从未动用资金,也从没提出更换产品,一心盼着这笔养老钱安稳增值。

可万万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在没有告知、没有征得本人同意、也没有重新做风险测评的情况下,私自把原本持有的中风险基金,换成了波动大、风险极高的产品。对于这件事,尚某一直毫不知情。

多年后,尚某准备赎回资金补贴生活,打开账户时当场愣住。原本120万的本金大幅缩水,足足亏损七十多万元,账户里余额所剩无几。

突如其来的巨额亏损,让尚某难以接受。他清楚投资存在正常波动,但自己从未操作变更产品,这样的结果实在无法理解。

尚某立刻找到银行讨要说法,希望双方协商解决。可工作人员回应:“市场行情波动属于正常投资风险,理财盈亏自负,银行没有责任。”

这个说法尚某并不认同。双方围绕亏损原因、责任划分和补偿方案各执一词,多次沟通都没能达成一致。

看着辛苦攒下的积蓄无端受损,尚某满心委屈与无奈。

协商无果后,尚某整理好所有凭证,将涉事银行起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愈发复杂,接连不断的争议,让年迈的尚某身心俱疲。

庭审现场,尚某如实讲述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其表示,最初选购的产品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完全匹配,多年里从未授权任何人更改理财项目,银行单方面更换高风险产品,明显违背金融销售规范。

按照金融监管规定,金融机构变更客户理财项目,必须如实告知风险、重新开展风险测评,经客户知情确认后方可操作。

尚某认为自己全程没有过错,不该承担这笔非正常亏损。

法院核查全部交易记录、办理流程与双方证词后,认定银行未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业务流程存在明显瑕疵,是造成亏损的主要原因。

最终法院判决,由银行承担本次亏损的七成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尚某认为,自己只是正常持有合法购买的理财产品,全程没有任何操作与过错。问题的根源,是工作人员在未经本人同意、未告知风险的情况下,私自调换高风险产品。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变更客户理财产品,必须匹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充分告知风险、重新测评,经客户确认后方可操作,不可私自变更产品类型。

这也明确了金融理财的行业准则,理财本身存在市场波动风险,但一切操作都要合规合法、客户知情自愿。

如果是合规操作产生的正常盈亏,自然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但本次亏损,源于工作人员流程疏漏、私自变更产品,和正常市场投资风险性质不同。

金融行业向来要求,工作人员需根据客户情况匹配合适产品,尤其针对老年投资者,更要严谨规范、依规办理。

所以尚某认为,自身不存在任何过错,不该承担此次非正常亏损,银行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最后,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依法作出判决,判令银行承担七成赔偿责任,为这场理财纠纷画上了句号。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爱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