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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讲武德!”河北,一男子在KTV唱歌,见陪唱公主高挑漂亮,便提出5000块开房

“不讲武德!”河北,一男子在KTV唱歌,见陪唱公主高挑漂亮,便提出5000块开房,两人发生关系后,男子觉得太快吃了亏,便对着正穿衣的女子拍照,要对方在来一次,女子无奈答应,岂料完事后男子竟偷偷撤回转账,女子一怒之下报警!

事发时间在2025年12月3日。

这天晚上,40多岁的栗海涛与朋友一起聚会,几人喝的很开心,便又一起到KTV唱歌放松。

KTV给几人安排了几个陪唱公主,陪栗海涛的是女子曹青青,曹青青长相漂亮,身材高挑,让栗海涛一阵身心荡漾。

唱了一会歌,栗海涛顿时觉得心中燥热难耐,便提出要带曹青青出去开房,而曹青青起初还一口拒绝,说自己只陪唱不陪睡。

栗海涛久经沙场,当然知道其中的套路,他当即说开房的价格可以商量,曹青青想了想,提出了5000块一次。

栗海涛早已被美色冲昏了头脑,想也没想就点头答应,两人随即去了KTV附近的酒店开了房,然后栗海涛就迫不及待地与曹青青发生了关系。

或许是酒喝的有点多,也或许是心情比较紧张,栗海涛几分钟就完事了,看着正在穿衣服的曹青青,栗海涛心中感觉吃了亏,5000块就换了几分钟!

栗海涛不甘心,便偷偷拿出手机,对着正在穿衣服的曹青青一顿猛拍!

看着马上要离开的曹青青,栗海涛突然一把上前,将她的手机抢到了自己手里,然后便说花了5000块,就做了这么一次,时间还这么短,他太吃亏,要曹青青再陪他一次!

曹青青心中不情愿,于是便说已经谈好的一次,不能再变!可栗海涛摇晃着曹青青的手机,非得要曹青青再来一次。

曹青青惦记着手机,又想快点脱身,只得妥协,又陪栗海涛再来了一次。

本以为这次完事后,栗海涛便会罢休,未曾想,他居然再次拉住了曹青青,说让她陪自己睡到天亮!

这下曹青青心中咯噔一下,认为栗海涛来了一次又一次,压根就没准备让她离开,便当场斥责栗海涛不讲信用,说好的一次,自己已经赠送一次,现在居然要包夜,当然不可能!

栗海涛不肯退让,说5000块就来两次他太吃亏,必须陪他到早上!

曹青青又气又怕,便说自己要去洗一下手,然后跑到门口直接拉开门就跑了!

这边栗海涛还没反应过来,就发现曹青青已经逃走,心中顿时也有些生气,不过,看到曹青青的手机还在自己手里,而且还开着机,便拿起手机查看。

就在这时,栗海涛意外发现,自己给曹青青转账的5000块,她还没点收款!

栗海涛顿时大喜,当即就点了一下退款,5000块就这样又退回到了栗海涛的手机账户里。

这边曹青青逃走后惊魂未定,但想到手机还在栗海涛手里,顿时又担心起来,害怕对方对自己手机里的钱有想法,于是赶紧借了朋友的手机登录了一下微信!

令曹青青没想到的是,她登上微信后才发现,栗海涛已经将付款退还,曹青青又气又怒,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而栗海涛很快被警方抓获。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栗海涛与曹青青双方5000块钱的交易?

栗海涛提出5000块约曹青青开房,两人还发生了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交易。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该行为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这次违法交易,两人都应当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在此期间,栗海涛用手机拍下曹青青的隐私照片,也是一种侵犯隐私的行为,应处以相应的处罚。

2、如何看待栗海涛的一系列行为呢?

有网友认为,栗海涛的行为是强行侵犯妇女,应处以刑事处罚,而且栗海涛还抢了曹青青的手机,是犯了抢劫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栗海涛的犯罪行为,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实际上,栗海涛上述两项罪名都不成立。

第二次发生关系,也并非栗海涛采取了强制手段,而是曹青青觉得收了5000块才服务了几分钟,自愿再次“补偿”栗海涛的行为,双方都是自愿的,并不构成犯罪。

再看抢劫,栗海涛拿曹青青的手机,并非为了占为己有,没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只是想在谈判中处于上风,不构成抢劫罪。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既然栗海涛既不构成侵犯妇女,也不构成抢劫罪,那么他的行为法院该如何认定呢?


栗海涛与曹青青就非法交易达成一致,还给她转账了5000块,实际上,这5000块已经属于曹青青的个人财产。

栗海涛在曹青青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曹青青的5000块转走,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因此,应以盗窃罪追究栗海涛的刑事责任,不过,考虑到他事后支付给曹青青1万块取得对方谅解,而且还认罪悔罪,可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处栗海涛10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2000块。

当然,栗海涛退回自己账户的5000块也没归还给曹青青,而是作为非法所得被没收。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