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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有个女人结婚后,从来不去上班,好吃懒做的很,不赚钱她还不做家务,成天就是外

浙江,有个女人结婚后,从来不去上班,好吃懒做的很,不赚钱她还不做家务,成天就是外出打牌,要么外出跳舞,跟不同的男人说是“牌友”。丈夫早就怀疑妻子在外面是不是有人了,给她车子安装定位,每次她外出都是去同一个地方,但是丈夫打电话,妻子却说在家呢。有一次,丈夫问一个兄弟借钱,他不肯借,妻子开口却借到了钱,丈夫开始怀疑,他俩是不是有点啥......

(红星新闻5月30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要说作为一个男人,一辈子这么养着一个女人,真的是给惯的,好吃懒做的很,还不做家务,天天就是外出潇洒。首先得肯定,这个丈夫,绝对是个好男人。

雍大哥就是这样的好男人啊。

雍大哥表示,跟妻子廖某,两个人结婚也有20多年了,要说人生,能有多少个20年呢,雍大哥却很大方,很包容。

从结婚开始,妻子几乎就没上过班,一分钱都没赚到过。

只要没钱了,就问丈夫要,总之,都是雍大哥在外面辛苦赚钱养活这个家庭。

而妻子廖某做什么呢?本来作为一个家庭主妇,是不是应该在家好好操持家庭、洗衣做饭、给家里打扫等等。

廖某可不是个勤快的人,她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吃喝玩乐,外出潇洒。

丈夫外出工作了,廖某也就开始出发了,先跟朋友们打牌,玩了累了,就约了几个跳舞的男子,一起去跳舞。

话说,不管是牌圈,还是跳舞圈,其实外面风言风语很多,作风啊这类的,所以,也难怪雍大哥不怀疑。

有的时候,妻子通宵都不回来,一整晚,一个女人在外面,能跟谁在一起呢?

有一次,雍大哥决定,给妻子的车子安装个定位,白天上班的时候,他就偷看妻子去哪里了,雍大哥发现,妻子几乎,每天,每次都是去同一个地方。

雍大哥就打电话询问:你去哪里了?

妻子则说谎:我在家呢!

很明显,妻子就是心虚,这就更令雍大哥怀疑了。

后来,事件的爆发,就在于雍大哥找自己好兄弟借钱,想要周转生意,没想到兄弟直接就拒绝了。

而妻子廖某开口去借的时候,兄弟却答应了。

这件事就让雍大哥很怀疑了,认为妻子跟好兄弟估计也有点不清不楚的关系。

妻子的解释是:女人开口借钱,男人都很难拒绝的好不好?

因为这些事情,雍大哥都开始讲迷信了,还开始询问大师的意见。大师表示:多多留意妻子的动向。

再后来,因为妻子还是改不了自己的习惯,仍然跟不同的人出去玩、打牌、跳舞,雍大哥无法忍受,两个人也产生了肢体冲突。

最近雍大哥头上的伤,就是妻子造成了,如今雍大哥已经决定了:无论如何都要离婚。

妻子则表示:分开就分开,反正婚内财产,就交给法律去分配吧。

看完这个案例,只能说,夫妻双方都有过错,只不过性质不同。

《民法典》第 1059 条规定,夫妻之间具有互相扶养、扶助的义务,有能力却长期不承担经济责任,属于过错。

从本案来看,妻子从结婚之后,明明有能力赚钱,但是她却好吃懒做,也不做家务,构成一般过错,违反了家庭义务。

如果后期丈夫提出要离婚,妻子成天在外玩,也不顾家,不做家务,不履行家庭责任,属于违背了婚姻本质的义务,离婚的时候,可以作为过错情节。

《反家暴法》及《民法典》规定,反对家庭暴力,夫妻之间不可以随意殴打对方。

本案中的夫妻俩,二人互殴,均构成了一定的伤害,这属于家庭暴力,已经构成了法定的重大过错。

所以说,互相产生的肢体冲突,离婚的时候,都没法获得政策的倾斜。

《民法典》第 1087 条规定,协议离婚,夫妻俩可以获得50%的财产分配。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存在背叛家庭的过错,就会先按照协议来分配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会均分处理。

从案件来看,女方不养家,不做家务,跟异性频繁交往,构成一般过错,后期离婚的时候,会酌定少分,主要是用于补偿男方长期赚钱的行为。

只不过,男方认为女方可能背叛了家庭,需要有证据实锤,否则就不能判定女方存在重大过错。

那么,大家看完本案,都有怎么个想法呢?欢迎评论留言。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