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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男子刘某甲与女友同居生子,孩子出生就确诊智力二级残疾,孩子仅8个月大时,

山东枣庄男子刘某甲与女友同居生子,孩子出生就确诊智力二级残疾,孩子仅8个月大时,生母便将其丢给男方独自抚养。
男方倾尽心力照顾孩子12年,常年花钱为孩子做康复治疗,付出大量金钱与情感。
2025年男方意外做亲子鉴定,才发现养育十二年的残疾儿子并非亲生,悲愤之下起诉女方,索要抚养费、医疗费以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5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孩子归还生母抚养,女方共计赔偿男方16万元。

两人同居生子,本就该坦诚相待,可孩子生母从一开始就隐瞒孩子亲生父亲的身份,明知孩子先天残疾、照料难度极大,在孩子仅8个月大时就直接甩手抛弃,把一辈子的照料重担全部推给男方。
整整十二年,她从未露面、从未出钱、从未过问,看着男方日复一日辛苦照顾病残孩子,却始终闭口不说真相。
这份长达十二年的蓄意欺骗,消磨了男方全部的真心、时间和积蓄,比起一时的谎言,长久的刻意隐瞒,带来的情感伤害更加致命,彻底击碎了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信任。

母爱本是本能,可这位生母完全没有尽到半点母亲责任。
孩子身患终身残疾,需要长期康复护理、时刻贴身照看,照料难度远超普通孩童,她却因为孩子残疾直接选择遗弃。
男方毫无血缘关系,尚且坚持十二年不离不弃,花钱给孩子治病康复;而生母作为孩子至亲,却只顾自己脱身,彻底逃避为人母的义务。
一边是外人毫无保留的善意付出,一边是亲生母亲冷血的抛弃,巨大反差让人寒心,也撕开了部分人逃避育儿责任、漠视亲生骨肉的恶劣伦理问题。

依据民法典,欺诈性抚养中,无血缘一方有权追回全部抚养费、医疗康复费,同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男子照料残疾儿十二年,康复医疗开支巨大,16万赔偿远远覆盖不了实际支出,精神损失费也无法弥补十二年的亲情创伤。
同时本案最大漏洞在于,法院只追责生母,完全忽略孩子亲生父亲。
生父同样负有法定抚养义务,却全程缺位不用承担任何责任,法律无法追责追偿。

真心不该被欺骗辜负,责任不该被随意逃避。
法律既要弥补被欺骗者的物质与精神损失,也要补齐追责漏洞,让缺席的生父承担应有责任,更要守住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