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78岁老汉因邻居搭羊圈挡路,与其发生争吵并互殴,老汉还用石头砸伤邻居脑袋,岂料第二天,老汉竟在邻居家门口上吊自杀了!事后,家属认为是邻居辱骂导致老汉自杀,要求赔偿46万,而法院判决亮了!
5月30日,大河网报道了一则邻里纠纷案。
事发时间在2024年6月24日。当天下午,78岁的崔老汉通知村干部,到他家去和邻居李某解决双方的问题。
崔老汉和邻居一家剑拔弩张,关系一直很不好,而源头则是在邻居李某搭的羊圈。
从2016年开始,李某为了改善家庭收入,决定开始养羊,而且很快在家门口搭起了一个羊圈。
随着李某买来小羊羔开始养羊,崔老汉就开始耿耿于怀,他认为李某搭的羊圈占了道路,影响他们一家出行。
更让他生气的是,崔老汉一家的排水沟经过李某的羊圈,羊圈搭起来后排水不畅,对崔老汉一家也颇有影响。
于是乎,崔老汉多次找邻居李某,要求对方拆掉挡路的羊圈。可李某根本不听,李某认为他在自家地里搭羊圈无可厚非,又没占崔老汉一分地,崔老汉的要求毫无道理。
双方就这样谈不拢,为此事经常吵架,邻里关系一直很紧张,崔老汉为了彻底解决李某羊圈的事,专门请来村干部来主持公道。
哪知道,即便是村干部在现场调解,崔老汉和李某两家人还是无法达成一致,甚至又发生了激烈争吵。
随着争吵升级,两家人也动起了手来,双方开始厮打和互殴,村干部也劝不住。
就在双方互殴期间,邻居身强体健的李某并未下狠手,因对方是78岁的老人,可崔老汉却拿起砖头,将李某的后脑勺砸伤,好在最后在村干部的劝说下双方罢兵休战。
岂料,第二天早上,邻居李某起床打开大门,赫然发现一个人吊在门口,仔细一看竟是邻居崔大爷!
李某又气又怕,当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赶到后,认为崔老汉是上吊自杀身亡,排除了刑事案件。
事后,崔老汉一家悲痛欲绝,认为是李某一家在争执时候对崔老汉的反复辱骂和刺激,导致崔老汉心理防线崩塌而自杀身亡,邻居李某一家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将对方告上法庭要求赔偿46万元。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首先,事情的起因是李某搭建羊圈引发。李某的羊圈不仅影响了崔老汉的通行,而且还影响崔老汉家中的排水。
根据《民法典》第296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应尽量避免对相邻方造成损害。
睦邻友好是邻里双方的义务,李某搭建羊圈多年,对崔老汉一家生活造成了影响和损害,其行为不当,应当予以纠正。
其次,崔老汉的死亡到底与李某一家是否有关呢?
我们可以从双方冲突的结果看出,李某被打伤后脑勺,应该是保持了相对的克制。
双方在争吵中互相辱骂是一时激愤下的情绪输出,李某并未想以此来故意刺激崔老汉自杀,他本身缺乏主观故意,或者说他根本没意识到崔老汉会因此自杀。
根据《民法典》第1174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崔老汉自杀是自主行为,可以认为是他自己故意造成的,与李某一家没有因果关系。
法院到底该怎么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崔老汉和李某两家人发生争吵和互殴,双方的冲突可控,也没有产生严重后果。
对于李某来说,他无法预见普通争执会引发自杀,超出合理注意义务,自杀属自担风险行为,李某无需为此承担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崔老汉家属诉讼请求。
应该说,法院判决明确了责任自负的原则,避免“人死就要赔”的不当导向。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