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瑞安一女子利用“仅退款”的网购规则,薅“羊毛”薅进了派出所!她“薅”70多次“羊毛”薅了两万多,被刑拘的时候,委屈的认为:最多算占“小便宜”,退款也是商家同意的,与诈骗有什么关系呢?
按照网购平台规则,消费者网购物品后,只要发起“仅退款”的诉求,商家超过24小时没有处理,系统就会自动将货款原路退给消费者。由于商家已发货,且未及时处理,消费者不仅能收到自动退回的钱,同样也拿到了网购的物品。
浙江瑞安女子李某发现这一网购规则后,竟然利用此漏洞“薅“了商家70多次羊毛,涉案金额两万多。5月15日警方找到她的时候,发现李某多个行李袋里面塞满了一年四季的服饰,都是从网上“薅”来的。对此,李某称自己最多算占小便宜,并且“退款”都是经商家同意的。目前,该女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警方刑拘。
薅羊毛薅成了刑事案件,很多网友在评论区留言,从小偷针,长大偷金,大盗都是从小摸经历过来的。所以,对这种爱占小便宜的网友,惩罚应该严格。仅仅拘留十天八天的,根本起不到教育的作用,如果像新加坡法律有鞭刑,保证她一辈子都不会再那样做。
我也来评几句: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些警示语不仅适用于工作场合,同样也适用于喜欢钻网购漏洞的个别消费者。警醒吧,那些喜欢占小便宜者,用网购“仅退款”的规则漏洞薅羊毛,这是涉嫌刑事犯罪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