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涉案7亿元,犯下集资诈骗,事后潜逃境外,可赃款购置两套豪宅,一套500平归女友、一套140平登记在丈母娘名下,丈母娘不满房屋被收回,就遭到了工作人员强制执行,她出面阻拦,情绪失控抓伤执勤法警,她的行为被处以司法拘留,但她认为房子并非赃款购买。
据悉,一名经营娱乐会所的男子李某,早就动起了歪心思,四处向民众非法集资,涉案数额十分巨大。
这笔涉案资金高达7亿元,若是用来正常经营生意,或是踏实度日,都会有不错的发展,可他却偏偏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在骗局即将败露之前,李某自知罪责难逃,早早做好了跑路的打算。
在案发前夕,他利用诈骗得来的巨额赃款,先后购入两套高档住宅,一套面积500平米,登记在女友名下,一套面积140平米,登记在女友母亲冯某也就是他的丈母娘名下,两处房产位置优越、价值不菲,在旁人看来,生活过得十分风光。
房产一购置完成,李某便连夜潜逃至境外,彻底消失在众人视野之中,所有人都以为这件事会就此搁置。
可纸终究包不住火,案件很快被彻查,法院依法对涉案财物进行处置。
这些房产全部使用诈骗赃款购买,按照规定理应予以追缴拍卖,所得钱款悉数返还给受害群众,这么一来,两处豪宅都无法继续正常居住。
房产被认定为涉案赃物,冯某想继续住在房子里也不行,但是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房屋腾退的事情。
冯某名下这套140平米的住宅,她已经居住许久,早已把这里当成自己安稳的家,她始终认定购房钱款来路正当,根本不认可房屋属于赃物的说法。
这多少让冯某难以接受,当然她一直住着这套房子,早已习惯了当下的生活,若是正常协商腾退,她或许还能理解。
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所以冯某一直拒绝配合腾退工作,也不愿签署相关文书。
她心里盘算着,先拖延一段时间,或许事情会出现转机。
但工作人员告诉她,涉案房产依法必须追缴,不管她愿不愿意配合,法院都会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这是强制执行开展前夕,工作人员告知冯某的原话,冯某心里清楚,执法人员说到做到,她执意要守住这套房子。
执行当天,现场安排了多名工作人员、法警,还有公证处人员全程见证,救护车也在一旁随时待命。
来到房屋现场的冯某,只见多名执法人员站在屋内,正在沟通房屋腾退的相关事宜。
可突然工作人员上前准备清场搬离物品,冯某见状,以为对方要强占自己的房子,情绪瞬间失控,当场上前阻拦,还动手抓伤了执勤的法警。
混乱之中现场秩序被打乱,不过没过多久,冯某、以及现场相关人员都被工作人员控制住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冯某抓伤执法人员,事情就更复杂了,本来他们之间的矛盾,只是房屋腾退与财物认定的问题而已。
只要双方理清事实、配合执行,事情也就解决了。
可如今,旧的矛盾还没有解决,新的违法行为又出现了,问题接踵而至,让整件事变得愈发棘手。
冯某被依法处置之后,外界也渐渐看清了这一家人往日的生活状态,女友名下那套500平米的豪宅内部布置奢华,配有独立桑拿房,还开通了24小时私人就医专线。
家中常年聘请司机、保姆、育婴师、家教等十余名工作人员专门伺候起居,往日奢靡的生活,都随着案件曝光不复存在,没有留下一点风光,只给冯某留下满心不甘。
房子即将被拍卖,自己也受到了处罚,于是相关人员也对此案提出异议,认为法院直接追缴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属于执法不当。
与此同时,冯某认为,自己是无辜的。
在本案中,冯某一方认为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自己并没有参与诈骗案件,在这种情况下,工作人员上门强制腾退、清场搬离物品,就是不合理的。
《刑法》明确,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利用赃款购置的房产,均属涉案赃物,不受法律保护。
这也是处置涉案财物的基本原则。
追缴此类房产,以资金来源为判定依据,一旦查实购房款为违法所得,无论房产登记在谁名下,执法机关都可依法处置。
合法房产受法律保护,产权人享有正常使用的权利,这和赃款所购房产有着本质区别。
李某用诈骗赃款买房,两套房产理应统一追缴,产权归属不影响处置结果。
公民有义务配合法院强制执行,暴力阻挠、伤害执法人员,都要承担相应后果。
《民事诉讼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妨碍法院执行工作,无权以任何理由抗拒执法。冯某为拒腾房屋抓伤法警,已构成妨害司法公务,属于违法行为。
法院依法对冯某作出十五日司法拘留的决定。
即便如此,她依旧认为房产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打算继续申诉。
而诈骗主犯李某至今仍潜逃境外,这场靠赃款堆砌的富贵,终究化为泡影。
那么,你对这起集资诈骗案以及冯某的做法有何看法呢?来源:齐鲁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