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审判没有牵涉大和尚的隐私,过去关于大和尚隐私的传说,也不知道是否都是捕风捉影呢?
少林寺大和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4年,罚金350万元,他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按理说,出家人应该清静无为,谁曾想大和尚将公共财产占为己用,涉案金额达几个亿。所以,网友们认为对大和尚判轻了!
大和尚犯了四宗罪:职务侵占罪,非法侵占单位财物1.31亿余元;挪用资金罪,挪用单位资金1.51亿余元,归个人使用超三月未还;受贿罪,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约1163万余元:行贿罪,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大约折合567万余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触犯了国法,就应该要受到相同法律的制裁,贪腐也不分领域的,佛门清净地也不例外。大和尚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纵观其涉案金额,四项加一起达到了两亿多,但他有坦白及认罪悔罪情节。所以,判罚应该适合。
不可否认的是,大和尚曾经推动了少林寺走向商业化。但是,商业化不等于私有化,很多财产是公共财产,装进自己的腰包是不对的。另外,这次审判没有牵涉大和尚的隐私,过去关于大和尚隐私的传说是否都是捕风捉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