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周兆成:恶意侵权必担责
大家好,我是周兆成律师。
近日,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整治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络名人账号以“喊话”等形式无端质疑、拉踩企业,煽动网民攻击谩骂企业、企业家等突出问题。从法律角度看,这一行动精准打击涉企网络侵权乱象,完全于法有据,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要举措。
第一、恶意炒作涉企信息不是言论自由,已触碰法律红线。法律保护公民和媒体的正常舆论监督权,但编造虚假信息、断章取义歪曲事实、煽动网暴攻击企业等行为,早已超出言论自由的合理边界。此类行为违反《民法典》《民营经济促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还会触犯《刑法》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最高可判处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网络名人影响力越大,法律责任越重。拥有百万、千万粉丝的网络账号,其言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对公众认知具有强引导性,因此负有比普通网民更高的审慎注意义务。以“舆论监督”为名行流量牟利之实,肆意抹黑企业和企业家,不仅会被平台采取封号、禁言等处置措施,还将承担更重的民事赔偿责任,情节恶劣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专项整治是依法维护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企业的名誉权和正常经营秩序是重要的无形资产,恶意炒作会导致企业品牌受损、股价下跌、订单流失,甚至影响就业和经济稳定。中央网信办此次行动,正是依据《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重拳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最后,周兆成想说: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不等于肆意妄为。网络名人应坚守法律和道德底线,理性客观发声;平台要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处置涉企侵权信息。只有多方合力,才能共同构建公平有序的网络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