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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男子偶然得知,他的两个儿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只有小女儿是他亲生的,两个

广西柳州,男子偶然得知,他的两个儿子,都不是他亲生的,只有小女儿是他亲生的,两个儿子是妻子和他朋友所生的孩子,男子非常愤怒,就和妻子离了婚,但是他对小儿子感情的很深,离婚时愿意抚养小儿子,大儿子和小女儿由前妻抚养,但他内心依然有芥蒂,还是将前妻和朋友起诉,要求赔偿28万余元。
 
据悉,陆先生是在2023年得知两个儿子不是他亲生的,只有小女儿是他亲生的,而且这两个儿子,是妻子和他的朋友生的,这个朋友是陆先生的老乡,也是朋友,得知这个消息之后,陆先生再也无法忍受妻子带来的背叛。
 
他选择和妻子离了婚,在离婚的时候,陆先生看着两个儿子,内心百感交集,他抚养了两个儿子多年,虽然不是亲生的,可这些年的付出,他倾尽所有,是全心全意地抚养着这两个儿子。
 
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地照顾着他们,将自己所有的父爱都倾注在他们身上,即使这两个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也无法割舍对孩子的爱。
 
可他再爱孩子,孩子也不是他亲生的,他无法接受妻子对他的背叛。
 
妻子出轨的对象是他的朋友,这真的是无法原谅的事实,妻子即使再想背叛他,也不该找他身边的人,来背叛他,妻子能做出这样的事情,他们夫妻的情分已经尽了。
 
离婚的时候,本来陆先生只想把那两个不是亲生的儿子,丢给前妻,留下小女儿,无奈小女儿还小,需要妈妈。
 
而他对小儿子的感情非常深,实在是不愿意割舍对小儿子的那一份爱,于是他愿意抚养小儿子,并且所有的抚养费可以由他来承担,前妻抚养大儿子和小女儿,所有的费用由前妻负担。
 
离婚之后,陆先生也想着,往事一笔勾销,就算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只要自己用心去爱他,去抚养他,孩子还是自己的。
 
但是离了婚之后,他看到小儿子,就想到妻子和朋友的背叛,他实在是无法背负的这份心理负担,去抚养小儿子,就把小儿子也给了前妻,由前妻抚养三个孩子。
 
本想着,把所有的一切都丢得干干净净的,眼不见心为净,只要前妻能够好好对待小女儿,他也就不追究那么多了。
 
可前妻带着三个孩子走了之后 ,他面对着空荡荡的家,再也没有了往日的温馨,他时常看着空荡荡的家,想起往日的欢声笑语,想起三个孩子在家里满地撒欢奔跑的场面,一家五口是那么的幸福。
 
可这一切,由于前妻的背叛,由于朋友的背刺,这一切幸福,犹如泡沫,一破就消,往日的幸福再也回不来了。
 
他内心深受折磨,一个又一个辗转反复的夜晚,让他越来越愤怒, 他决定让前妻和朋友付出代价,他要讨回公道,他起诉了前妻和朋友,要求赔偿28万余元。
 
白白地替别人养了几年的儿子,不管是陆先生还是别的男子,没人能够大度到因为对孩子有感情,而接纳孩子,就算能接纳孩子,也无法接受妻子的背叛,遇到这种事情,陆先生内心深受折磨,也是人之常情。
 
妻子隐瞒孩子是非亲生的事实,陆先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孩子,这不但是骗了陆先生的抚养费,更是伤害了陆先生对妻子和孩子的感情,这是欺诈性抚养。
 
陆先生面对这种状况,如果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多分得财产。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就包括有重大过错的情形,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出轨,就已经属于过错方,并且是重大过错。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陆先生不但可以请求前妻精神赔偿,还可以要求前妻和孩子生父支付之前的抚养费。
 
陆先生的朋友,作为孩子的生父,他才需要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但是他没有抚养孩子,由陆先生抚养孩子,就相当于这个朋友拿走了陆先生的钱,所以朋友应当返还这些抚养费,如果不返还,就构成不当得利,依然要返还。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不当得利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作为朋友,他和陆先生的妻子发生不正当的关系,就已经对不起朋友了,他还想逃避自己本该承担的抚养义务,陆先生应当追回这笔抚养费,朋友已经侵犯了他的配偶权和财产权。
 
要求返还抚养费,这是物质赔偿,也就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陆先生抚养两个非亲生儿子所支付的费用。
 
除此之外,陆先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被妻子背叛以及朋友背刺,导致陆先生受到情感创伤,陆先生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不过陆先生要求这两项赔偿是28万余元,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需要根据当地经济水平,欺诈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抚养时间的长短,并且要评估对陆先生个人感情的实际伤害程度,进行判决具体金额。
 
法院经过综合考量,最终要求前妻以及他的朋友赔偿8.3万余元。
 
那么你对陆先生的事情有何看法呢?来源:红星新闻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