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带着母亲去韩国济州岛旅游,正玩得好好的,突然接到家里电话,说外婆没了。母女俩急着回去办丧事,决定把5月22日的返程机票退了,结果退票这事卡得死死的。平台客服先说要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等女子把材料交齐,又说医院证明不算数,必须要有警方签字。可警方说老人是正常病逝,没出警、没案子,根本不能签字。女子找航司理论,对方只说内部还在研判。
赵女士陪着母亲一同前往韩国济州岛外出旅游,本想趁着闲暇时光放松散心,谁也没料到,一场突如其来的噩耗,彻底打乱了母女二人的行程。
5月21日这天,两人正在当地游玩,突然接到了老家打来的电话,得知家中外婆不幸离世。
消息传来,母女俩瞬间悲痛不已,母亲更是伤心落泪。
眼看着亲人骤然离去,她们哪里还有半点游玩的心思,当下就打定主意,立刻放弃旅行,抓紧时间回国处理丧葬事宜。
母女二人此前早已订好5月22日从济州岛返回北京的国际机票,为了能尽快返程,赵女士第一时间联系了购票平台,咨询机票退票的相关流程。
平台客服得知情况后表示,遇到亲属离世这种特殊情况,只要提交逝者的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就可以帮忙上报给航空公司审核办理退款。
听到这个答复,赵女士悬着的心稍稍放下,连忙嘱托家里人抓紧准备相关证件。
等所有材料收集齐全,她第一时间按要求提交了上去,本以为手续完备,退票退款的事情就能顺利办妥。
可万万没想到,申请很快就被驳回了。
平台转达了航空公司的最新要求,直言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不能作为有效凭证,必须要有公安机关在证明上签字确认,才能够继续办理退票手续。
无奈之下,赵女士只能专程赶到派出所说明原委,希望民警能够帮忙签字。
可民警也十分为难,耐心向她解释,老人是正常因病去世,整个过程既没有发生意外事故,也没有牵扯任何刑事案件,警方自始至终都没有出警,按照相关规定,根本无法随意签字。
一边是航司强硬的要求,一边是警方依规不能办理,两边都走不通,赵女士心里又急又气。
她不甘心就此作罢,主动找到航空公司再次协商沟通。
可对方依旧不肯松口,还接连给出两个理由,称亲人离世并不属于非自愿退票的范围,而且这趟航班属于国际航线,并不适用国内的民航管理规定。
好好一件情理之中的事,硬生生变成了多方推诿的僵局。
家中遭遇不幸本就满心哀伤,如今想退一张机票都处处受阻,赵女士心里满是委屈与无奈。
一直到5月26日,有记者专门介入跟进这件事。
购票平台工作人员表示,前后已经两次和涉事航空公司进行对接沟通,但对方目前还在内部研讨处理方案,后续会主动联系赵女士告知结果。
这件事传开之后,也引来不少网友议论。有人觉得该退,有人觉得不该退。
那么,如何评价航空公司拒绝家属奔丧机票退票的行为?
首先,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机票退票分为自愿退票和非自愿退票。
因突发变故、不可抗力导致旅客无法出行的,航司应当依规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增设条件、刁难旅客。
赵女士母女提前购买济州岛返回北京的机票,属于合法的航空客运消费行为。
正常情况下,旅客个人自愿退票,遵守航司规则、承担手续费并无问题。但本案属于突发特殊情况,不能按普通自愿退票处理。
其次,很多人误以为亲属离世不能免费退票,这是典型认知误区。
非自愿退票的核心,是非旅客主观意愿,因突发客观变故无法出行。
根据《民法典》公序良俗原则,民事行为必须遵从社会情理与人伦道德。
亲人离世、返乡奔丧,属于突发、不可预见的重大变故,完全符合特殊退改的情理条件。
本案中,赵女士母女并非无故爽约、恶意退票,而是接到外婆离世噩耗,被迫中断行程回国办丧,属于合理、正当的退票理由。
再次,航司层层设卡、临时加码要求的行为,明显不合理、不合规。
购票平台最初明确告知,凭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即可办理特殊退票。赵女士按要求集齐医院出具的法定有效证明,已经完全完成举证义务。
但航司事后临时变卦,强行要求必须有公安机关签字才能通过。
要知道,老人属于正常病逝,无事故、无案件、警方未出警,按照公安规定根本无法签字。医院死亡证明本身就是国家法定有效凭证,完全可以证明离世事实。
航司明知条件无法达成,依旧刻意增设无理门槛,属于变相拒绝退票、过度审核、机械执法。
除此之外,航司声称“国际航班不适用国内规定、奔丧不属于退票范围”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民航法规明确要求,航司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旅客合法权益,面对重大突发变故,应当人性化、合理化处理。
国内各大航司也均有亲属离世可免手续费退票的通行惯例。
这事您怎么看?素材来源于时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