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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乘客坐网约车在车内排泄,司机崩溃:清洗后仍有臭味残留,花1000多元更换座

四川一乘客坐网约车在车内排泄,司机崩溃:清洗后仍有臭味残留,花1000多元更换座椅,目前也无法接单,尝试通过平台联系乘客索赔未果。

2026年5月27日凌晨3点多,四川南充的网约车司机陈先生接了一笔夜间订单。乘客刚坐进后排,陈先生就察觉气味不对,随手把四扇车窗全摇了下来。

等乘客下车,陈先生绕到车后一看,后排座椅和脚垫上布满排泄物,污物还往座椅缝隙里渗,根本没法简单擦抹了事。

最让陈先生憋屈的是,涉事乘客全程意识清醒,途中还多次打电话跟男朋友聊天,完全不是突发身体不适。

陈先生把车开去4S店做深度清洗,弄完之后臭味依旧没散干净,朋友坐进去几分钟就受不了。无奈之下,陈先生自己掏钱换掉了座椅,花了1000多元,车也因此停运,这几天的收入全没了。

陈先生报了警,警方研判后告知属于个人纠纷,不符合立案标准。陈先生转头找平台,希望平台帮忙联系乘客追偿损失,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从法律角度说,陈先生要追偿其实有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写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损失按市场价格计算。涉事乘客在他人车辆内排泄,直接造成座椅损毁和停运损失,因果关系清晰,陈先生完全有权依法提出赔偿主张。

2021年施行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保护用户隐私,但同时规定"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所必需"的情形不需要额外取得当事人同意。

陈先生是主张自身被侵权后的合法赔偿,平台以隐私保护为由一声不吭,法律依据本身就站不稳。陈先生现在面临的局面,警方不立案、平台不配合,两道关卡把自行维权的路基本堵死了。

但民事诉讼的路子还没走,陈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要求平台在法院授权下提供乘客基本信息,或者直接把平台列为被告,主张平台未尽协助义务而承担连带责任。

只是1000多元的争议金额和一场民事诉讼之间的时间与精力成本,本身就是一道坎。案子最终怎么走,还没有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