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的一名鹦鹉爱好者,在网上购买"稀缺"品种鹦鹉,刚养没几天,警察找上了门,当场将她抓获,并带走了家中的4只鹦鹉,人彻底懵了。
查某某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琢磨怎么把鸟养好。某天,查某某在一个网络社交群里刷到了几张鹦鹉的图,羽毛颜色鲜亮,看着就招人喜欢。
卖家介绍说是"人工繁殖好几代的,跟野生的不一样,这种可以养"。查某某内心其实犯过嘀咕,专门向卖家确认了一遍,对方很笃定,查某某这才放心掏钱,一共买了4只鹦鹉,连饲料一并寄来。
鸟养进笼子里,查某某越看越喜欢,照料得相当细致。期间有朋友提醒过查某某,说这类鹦鹉可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私自饲养有法律风险。
查某某看着笼里活蹦乱跳的小家伙,舍不得处理,总觉得弃养了鸟儿可能活不了,就这么侥幸地继续养下去。没多久,警察敲门了。
经专业机构鉴定,查某某购入的这4只鹦鹉,涵盖非洲灰鹦鹉、橙冠凤头鹦鹉、亚历山大鹦鹉等品种,全都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
在中国境内等同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涉案价值不菲。
非洲灰鹦鹉受到如此高规格保护,有一段明确的国际公约背景。2016年9月底至10月初,在南非约翰内斯堡召开的CITES第17届缔约方大会上,加蓬、安哥拉等多个原产国联合提案。
要求将非洲灰鹦鹉从附录Ⅱ,即"允许有管控的商业贸易",升格至附录Ⅰ,全面禁止一切国际商业贸意。2016年10月2日,投票以95票赞成、35票反对的结果通过。
推动这次升格的,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据国际鸟盟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统计,1992年到2014年间,非洲灰鹦鹉在加蓬等原产地的野外种群数量跌幅高达90%至99%。
在加纳境内甚至一度濒临区域性灭绝,越是受人追捧,野外捕捉就越猖獗,这是这个物种最大的悲剧。
中国作为CITES缔约国,国内法律与公约直接对接。列入附录Ⅰ的非原产中国野生动物,在境内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管理;附录Ⅱ对应国家二级。
2016年大会决议生效后,私自买卖或饲养非洲灰鹦鹉,不论是否人工繁殖,在未获国家林业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性质等同于私自饲养金丝猴。查某某购鸟时,这条红线已经画定多年。
卖家那句"繁殖好几代就合法了",不是无知就是故意误导。同样的情形,几年前深圳的王鹏也遇到过。
2016年,王鹏因出售两只自己人工繁育的绿颊锥尾鹦鹉,被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判决引发全国热议,众多法学专家指出,人工繁育个体的社会危害性远小于野外捕捉的个体,重刑明显失当。2018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定罪维持不变。
查某某案恰好发生在这一解释施行之后,目前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最终结果如何,还需等待司法程序给出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