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四川南充,有个网约车司机,拉了个年轻女的,结果一上车那味简直臭到不行,他硬是忍着把人送到地方,人家一下车他赶紧去后座一看,座椅脚垫全是排泄物,缝隙里都渗进去了,当场恶心到吐。这女的穿得光鲜亮丽的,竟干出这种事?他跑到4S店洗车,洗完还有味,又花了1000多换了整套座椅,结果朋友一上车还直喊味大到上头,车到现在都没法干活了。报了警,可民警说是经济纠纷立不了案,找平台吧,也没人理。
跑网约车的司机都是熬时间、拼体力赚辛苦钱,凌晨干活更是常态,谁也没想到会遇上这种糟心的奇葩事,真的太毁心态了。
这事发在5月27日凌晨三点多,司机陈先生为了多挣点收入,早出门干活,这是很多司机默认的增收小技巧。
很快匹配了客户,陈先生准时抵达上车点接上一名年轻女乘客,他的车内常年摆放香氛,用来保持车内空气清新,可这名女乘客刚上车,一股浓烈刺鼻的异味覆盖了车内所有香味。
陈先生也懂人情世故,他看对方是年轻女生,怕开口询问会让对方尴尬,就随即打开全部车窗,灌入冷风通风,可异味不仅没有消散,反而越来越浓郁。
全程这名女乘客的状态十分清醒,中途还和自己的男朋友通了电话,聊天语气正常,谈吐清晰,完全不存在醉酒失控、意识不清的情况。
这也彻底排除了意外失控的可能性,让人细思极恐。
抵达目的地后,女乘客全程淡定自若,径直下车离开,没有丝毫歉意,也没有任何异常举动。
等对方走远,陈先生回头查看后排,瞬间被眼前一幕整破防了。
后排脚垫、座椅表面全是排泄物,更麻烦的是,污物已经渗透进座椅缝隙和车内地毯夹层。
这种藏在缝隙里的污渍,普通清洗根本处理不干净,异味会一直残留。
为了彻底清理车辆,陈先生专门开车到4S店做全套深度清洗,整套流程下来花费不少,可车内的异味依旧顽固残留,根本无法彻底去除。
无奈之下,陈先生只能自掏一千多元,更换了车内整套座椅配件,本以为换完配件就能恢复正常运营,结果身边朋友上车体验后,依旧反馈车内异味刺鼻,根本没法久坐。
因为这股散不去的异味,陈先生的网约车彻底停运,没法正常接单赚钱,辛苦干活不仅没赚到钱,还倒贴维修费、配件费,直接赔了夫人又折兵。
事发后,陈先生第一时间报了警求助,希望能依法维权。
可民警核查情况后告知他,这属于民事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范畴,没办法立案处理。
他又转头联系网约车平台,想让平台出面协调乘客赔偿,或是提供乘客实名信息方便自己起诉。
但平台全程敷衍推诿,没有给出任何解决方案,全程冷处理,让他独自承担所有损失。
整件事看下来,乘客肆意损坏他人财物,司机无辜受损,平台置身事外,维权渠道看似有,实则处处碰壁。
难道遇到这种事,就只能吃哑巴亏吗?这里面的法律责任到底该怎么划分呢?
1,这名女乘客的行为,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合本事件来看,女乘客神志清醒,并非意外失控,主观上存在明显过错。
她的行为直接造成车辆污损,产生清洗费、座椅更换费,还导致车辆停运,让陈先生产生实际经济损失,完全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条件。
2,这件事不立案,到底合不合理呢?
治安和刑事案件针对的是违法、犯罪行为,而本案是私人财产侵权引发的赔偿争议,确实属于民事纠纷。
民警无立案权限,这点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不算不作为。
3,网约车平台作为服务运营方,对接司乘双方,有义务保障司机的合法权益。
司机在平台接单运营,属于平台服务体系内的从业者,平台有义务协助司机调取乘客信息,配合司机通过诉讼维权,现阶段平台的不作为,其实是履职缺位。
清醒状态下的恶意污损行为,绝非小事,已经构成民事侵权。
司机的所有合理损失,都理应由肇事乘客全额赔付,平台也需履行协助维权义务。
明明是受害者,却要自行承担所有损失,换谁都难以接受。
大家觉得这名女乘客该不该全额赔偿司机的所有损失,平台是否应该为自己的不作为承担相应责任?
欢迎各位针对本案,在评论区一起来留言讨论吧!
时政观察员 乘客在网约车内排泄 司机崩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