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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员窦骁说:我10岁的时候,流着鼻涕,骑着自行车满山跑。我记得很清楚,是在烤串摊

演员窦骁说:我10岁的时候,流着鼻涕,骑着自行车满山跑。我记得很清楚,是在烤串摊上吃烤串的时候,我妈妈问我,窦窦,想不想去加拿大?

加拿大是哪里?我都不知道,我对它一点概念都没有,只能吃着串、点着头,这件事就过去了。

下一个记忆的节点,就是数学成绩出来了。当时薛晨骁是我们的数学课代表,我们老师用陕西话说,薛晨骁100分。然后,把卷子往桌上一拍。接着,我就听到老师说,窦骁14分。

就在这时候,我妈妈敲教室门了。她说:窦窦,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去机场坐飞机了。我眼睛一睁一闭就到了加拿大。

当时加拿大机场有很多那种手推车,用的时候里面要塞一块钱,还的时候,就可以把一块钱还回来。

我那天还了32辆车,挣到了32块钱。我妈妈很高兴的说,我儿子以后起码饿不死了。

刚去的时候,英语完全不会说,跟别的同学交流,只能说简单的单词加上夸张的动作。但我融入环境的速度还是挺快的。

去加拿大之前,包括刚去的时候,我的家境还是很好的。但去了之后,住在一个公寓里,而我爸妈又没有把钱存进银行。

在我快12岁的时候,我们家全部的家产都被盗了。祸不单行的是,同一天,股票又连根斩了。

我记得小时候爸爸妈妈的生活,还是挺好的,特别是我妈一直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她在学校的时候是校花,单位的社花, 一直过得很顺,没受过什么挫折。

为了能生存下去,我妈是每天晚上哭着做作业。因为加拿大不承认中国的文凭,所以,我妈妈必须重新读书,拿文凭才能找得到工作。

现在想起来,爸爸妈妈那么努力的学习、工作,没有打道回府,其实都是为了我。

在加拿大,只要年满18岁,就意味着你是成年人了,父母就不会给你钱了。

加拿大的生活,让我学会了自理,而且性格也很开放。16岁的时候,开始打第一份工,当时还是个义工。

因为高中毕业需要一个32小时的义工经验,当时,我去了一个发型社,那时候我的英语己经很好了,于是,从扫头发开始,到接电话,给客人吹头发。

后来老板觉得我做得还不错,就让我服务一些难搞的阿婆,她们的要求很高,但是她们每次都点名叫我给她们服务,反正就是按她们的要求,搞好洗吹工作,这样就可以拿到小费了。

20岁的时候,我每天得打三份工,就为了挣学费,早上9点到下午6点半去发型店;晚上7点半到12点半去夜市,我干过很多工作,给别人指挥过交通,还做过灯光照明,然后再去一家餐厅给人家备餐、洗菜、熬汤。

后来,加拿大有一个阳光男孩的比赛,我跟我朋友一起去的,没想到我拿到了冠军。

有人建议我,想当发型师什么时候都可以,最好是趁年轻回国考电影学院,就可以从事演艺工作了。就这样,我蒙着眼睛就回国了。

好像是大一后半学期,听说《山楂树之恋》剧组挑人,其中的过程很坎坷,光试镜就试了10次。

每一次我都得先坐地铁,然后花10块钱坐一个黑车去剧组。来回一次,我得花费24块钱,10次就得花240块。

那时候的我身上根本就没什么钱,早上不吃,中午吃一份10块钱的盖浇饭,甚至有时候还吃不起,就吃一个6块钱的粉丝汤。所以,花了240块钱,又没人报, 心里还是挺紧张的。

拿到《山楂树之恋》的合同,我就打开看第一页是各种条款,第2页是报酬,一看数字后面有一排零,我就开始数零了,个、十、百、千、万,心里那个开心呀,当时给了我10万块钱的报酬,这10万块钱是我两年的学费。

其实,我当时的真实想法是,张导的戏,我就是倒贴也要拍。记得拍这个戏的时候,张导说我的牙齿是石灰刷出来的。

我能得到刘红兵这个角色纯属偶然。我在拍《主角》之前,正在另一个剧组拍戏。

当时任总(制片人.)去这个戏探班,剧组喊开饭了,然后我就用西安话说:咦,美的很嘛。我甩着膀子就去了。

当时,任总就问:这碎怂(小子的意思)是谁?这人很符合刘红兵的气质,让他过来。这样我就参演了这部戏。

刘红兵在这个戏里面就像一个主角的人形挂件一样。我在开发布会的时候,还在开玩笑说,哪个演员负责貌美如花。而刘红兵则负责主角下台后的吃喝拉撒。

我平时就是刘红兵这个怂样子,一模一样,非常贴切。拔人气门芯没少干,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回到家乡拍摄,是一个特别放松的环境跟氛围,包括语境,听一遍,就觉得哎很亲切,很熟悉。

一开始,我问张(嘉益)老师,我们这个戏,咋说秦腔吗?是拿陕西话演吗?

他说,不是就说陕普,我问,啥是陕普,他说,你说的就是陕普…

我09年拍的《山楂树之恋》,今年是2026年了,这已经过去17年了,已经过去了这么长的时间。

这个戏又让我有幸和张导合作,他是这部戏的监制,还给了这部戏很好的意见。

我觉得这个戏就像作业,是我作为张导的一个学生,出道十几年以来,可以交的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