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和妻子离婚时,约定房子85%归男子,妻子分15%。男子好心将房子留给妻子和孩子住,结果男子急用钱要卖房,前妻拒不配合卖房。可前妻却说,不配合事出有因!
2022年,男子陈某提出离婚诉讼,他要和妻子吴某离婚,理由是:夫妻感情破裂,妻子性格强势,实在无法共同生活。
在陈某的眼里,妻子从认识他到离婚,性格就没好过,强势、霸道,包括妻子的家人也很强势,经常侮辱他和他的家人。
在陈某向调查员提供的视频里,前妻子对着陈某家人,指着鼻子大声质问对方,表情激动,态度看着确实不够友好。
他们有一处房子,是陈某婚前出的首付,结婚时房产证上写上了前妻吴某的名字,当时想着两个能一起走到头,写谁的名字都一样。结婚后,这套房子的贷款是陈某和前妻共同还的。
陈某说,离婚时这套房产的分割比例和孩子的抚养权判的很清楚,离婚后卖房子的流程由陈某来牵头,前妻吴某配合陈某卖房需要的手续。
卖房子的钱款扣除剩余房贷和佣金、契税等因出售房屋产生的费用后再扣除物业费用,剩下的余款陈某占85%,前妻吴某占15%。
孩子的抚养权归前妻,陈某每月向前妻支付抚养费。
按理说,桥归桥,路归路,两个人没啥纠葛了。
离婚过去一年了,这一年时间里,前妻带着孩子住在这套房子,陈某在外面租房,两人平时极少见面。
今年4-5月份,陈某着手卖房,在这节骨眼上,前妻消失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联系方式也被拉黑了,这让着急卖房的陈某火大。
陈某在调查员面前把自己的问题摘得那叫一个干净,似乎无理取闹的全是前妻,但仔细想想这事里透着诡异,为啥前妻不配合卖房呢?
调查员拨通了前妻父亲的电话,前妻父亲听到陈某的声音,情绪很激动,他说,从今年4月份开始,陈某就没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房贷也不还,他女儿不配合卖房事出有因,只要陈某把房贷还了,把欠的抚养费给了,他女儿一定配合卖房!
恍然大悟!没给抚养费,不还房贷这茬陈某只字不提,前妻强势,霸占房子,侮辱他的家人,甚至早有预谋地拿出以前拍的视频。
“3月份之前每月都给,4月份失业了,我跟她说了,等找到工作再给。”陈某小声地澄清道。
眼下,女方要补齐房贷和抚养费才同意配合卖房,男方要卖完房子有了钱再给抚养费,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
但是,女方以男方不履行抚养费为由拒绝履行离婚协议中房产分割义务,这本质上是两个独立法律关系之间的对抗问题。
抚养费和房产问题是“两个法律关系”,不能互相抵消。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条款,属于财产处理约定,具有合同性质,双方互负配合履行的义务。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前妻以男方未支付抚养费为由拒绝配合卖房,此行为涉嫌违约。男方可提起诉讼,要求女方配合履行之前离婚协议中卖方所约定的义务。
男方未按时支付房贷和抚养费,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第1085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免除。
前妻吴某可依据之前离婚时的判决书,要求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两个人离婚一年多,按说早该各奔前程,离婚时判决书写的很明白:男方按时支付抚养费和房贷,女方配合男方办理卖房过户手续,房子卖了之后按照之前约定的比例分钱了事。何故扯出这么大的烂摊子呢?
如果你是文中的女子,丈夫拖欠抚养费和房贷,你会怎么办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