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男子深夜喝完酒,回家就开始跟女友吵架,女友大晚上的被吵烦了,就准备换个房间睡觉,没想到惹怒了男子,男子直接爆粗口,甚至还想要动手。女友面对男友情绪爆发,也不敢多说什么。谁知道男友想要发泄自己的心情,竟然跑到厨房里抱起锅碗瓢盆、油盐酱醋、还有切菜的工具,直接从7楼往下丢。女友一直劝阻,他也不听。
当时楼下正好有人经过,前脚刚走,后脚物品砸下来,情况非常的危急。
(深圳新闻网5月27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要说成年人可一定要懂得控制自己的情绪,如果无法稳住自己的情绪,最后只能被自己的情绪操控,甚至还会反噬,后果较为严重。
这位家住南通海门的张某,就是这样的人。
每次只要喝完小酒,他的脑袋子,似乎就被酒精给操控了。
这一天,张某又跟朋友外出喝酒,喝到很晚才回家。到家之后,看到女友已经睡觉了,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契机,张某就开始生气。
生气了,那么情绪该怎么发泄呢,他首先就是朝着女友发难。
女友也知道张某的脾气,她知道此刻要是跟他硬着来,今晚左右邻居,谁都别想睡个安稳觉了。
看到张某红着脸,扯着嗓门站在门口,女友就抱着枕头,到隔壁房间睡觉了。
眼看着女友不理睬自己,张某就更加生气了,直接就要跟女友产生争执。接下来,矛盾激发,二人开始吵架。
张某则越吵越厉害,女友则让他小声点,别被邻居听到了,不嫌丢人吗?
听到这话,张某则更加生气了,情绪也愈发的激动,他想要找点东西来发泄,这时候,他就看到厨房里的切菜工具。
女友大概也是猜到男友想要做什么了,立刻就上前阻止。
可是此刻的张某正激动着呢,哪里能劝解的住啊,接下来就惨了,张某抱着一堆的锅碗瓢盆,回头就走到了阳台这边,一股脑的往楼底下扔去。
要知道,张某他们居住的是7楼,楼层还是挺高的。
女友要被吓傻了,立刻阻拦,但是张某并不想作罢,又回到厨房去抱起了一堆的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罐子,往楼底下扔去。
这些丢完了,张某还不解气,拿起厨房的两个切菜的、切水果的工具,也直接往楼下丢去。
这个可不是开玩笑的,正好楼下有人经过,人家前脚刚走,后脚物品就落地,真的是差点就砸到人家。
试想一下,如果这个工具砸到人家,后果不堪设想啊。
人是没有伤害到,但是楼下的的汽车、电动车,有一定程度的大小擦碰,都是这些东西砸坏的。
楼底下,大概大大小小的,有十几个物件,全都是冲动的张某做的。
很快,路人就报了警,物业也调取了监控,确定了就是张某所为。
上门来巡查,张某仍然醉醺醺的,气呼呼的,丝毫不肯承认自己的过错,甚至还狡辩,说不是自己所为,一点都不配合调查。
而证据确凿,张某也不得不认罪。最后张某因为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判处5个月的拘役、并且处以罚款2000元。
《刑法》第 291 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且要单处罚金。
如果行为人还有前款行为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会被依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刑罚。
本案件中的张某,存在主观故意,主动抛至物品,追究放任危害公共安全的结果,并非过失、也并非意外。
7楼底下正是小区人流密集处,还有小区的公共道路、停车场,造成了不小的损失、伤害,存在实际的财产损失。
在被确定证据询问的时候,张某事后却抵赖、认错的态度比较差,主观恶性深重,甚至没有悔罪的表现。
所以说,张某的行为要受到重罚。而他可以排除重罪,因为不是可以制造事故的动机,而是因为男女吵架情绪失控犯事,故不适用《刑法》第 114 条的惩罚力度。
但是成年人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喝酒还蓄势,并且不肯认错,这些行为也会增加他的量刑力度,最后被判处有期拘役,还要处以罚款,希望他可以引以为戒。
这种要重罚吗?肯定要,现场多危险啊,楼下都是人,所以说,还得要控制自己的行为、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太冲动!
大家怎么说?
信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