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要交税?那按照什么税目来征税,劳务报酬、转让财产、偶然所得,还是不征税的所得?本来以为是转让财产,但看了一下,这个本身是捐献的,不是出售,所以也不能定性为财产转让,给的钱是对捐献者这个过程行为的补助。 那么,算是提供劳务吗,好像也不是,这个过程中,劳务是要提供给接受方服务或劳务,接受方支付的对价,所以定性为劳务报酬似乎也不妥。那可以归到偶然所得吗,如果真要归到偶尔所得似乎是可以的,毕竟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是个大框,很多不确定的都可以往里面装。当然,在没有明确的立法规定之前,最好还是不要征税了,国家也不差这点钱,对整个国家,高质量人类发展才是重中之重。如果实在要征税,那放劳务报酬就劳务报酬吧,对大学生来说,年度收入都不高,毕竟劳务报酬到时在个税汇算清缴时,还是有很大概率是可以退税的。如果是归到偶然所得,交的税就是一去不返了。你支持哪一种纳税观点?#捐精交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