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邓女士带着孩子坐电梯,当电梯运行到10楼时,突然不再运行,母子二人瞬间被困于电梯,小孩吓得哇哇大哭,邓女士立即拨打物管电话,将详情告诉了接电话的值班保安陈某。不料陈某说:“工作人员都下班了,我也走不开,要不然,你下午再打电话......”邓女士一听,差点气晕!
2026年5月23日,中午时分,海口的邓女士带着孩子回小区,走进电梯之后,没有想到电梯突然发生故障,将她和孩子硬生生地困在了10楼电梯之中,进出不能。
由于电梯突然出事,孩子胆小,不停地哭喊,邓女士也第一时间拨打小区物管电话,寻求救助。电话接通之后,接电话的人员不是客服,而是值班保安陈某。
陈某听到邓女士的求助之后,说了一句:“现在工作人员都下班了,我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下午两点半才下班,你下午再打过来......”说完就挂了电话。
邓女士一听,当场就被物管的服务态度气炸了,然后就将她与值班保安陈某的通话记录抠图下来,发布到网上,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2026年5月25日上午,另一位值班保安刘先生说:“前天邓女士母子被困电梯时,自己的同事陈某说话确定不妥当,不过他放下电话,马上意识到电梯出事了,并迅速发保安队长汇报情况......”
之后,物管负责人员表示:“当天值安保安陈某工作失职,影响极大,已经被辞退。”接着说:“其实,陈某并不是完全不管事,可能是当时没听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以为是些工作时间之内才能办的事情。不过,他放下电话,马上感觉到是电梯事故,才急忙联系保安队长!”
当天,保安队长收到陈某消息,也马上让他联系救人,不到20分钟就把人救出来了,除了孩子受到惊吓,再无大碍。
不难发现,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电梯故障,轻则没事,大则会出造成人员损伤,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该事件中,恰恰发生在中午休息时分,大家都吃饭和休息了,值班保安一个人坚守岗位,遇到事故,一下子慌了神,言语表达有些混乱,惹业主不痛快!
陈某可能真的没有听清楚是什么事,挂断电话才缓过神,发现是电梯故障之后,就立马展开救助工作,行动上没有问题。尽管如此,其工作也犯了不可原谅的失误,一旦放任不管,后果真的很严重,责任难逃!
《民法典》第942条:物管服务人有安全保障义务,必须妥善管理电梯、保护业主人身安全。
第1198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物管管理条例》 规定:物管24小时应急值班是法定义务,不能以“下班”拒绝处理电梯困人等紧急情况。
在本事件中,陈某虽然言语上说“等下午上班再打过来”,但是放下电话立马行动,已做到尽职尽责。当然,针对陈某说话不妥当的问题,可以另行和业主和解,及时道歉和问候。
《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是特种设备,物管是使用安全第一责任人。接到困人报警必须立即救援,严禁拖延、拒绝处置。未立即组织救援、未及时通知维保,可处1万—10万元罚款。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规定:困人后5分钟内响应,30分钟内维保到场。未落实应急要求,最高可罚20万元,情节严重吊销资质。
在本事件中,保安队长接到陈某汇报的情况,带人及时救助,全程20分钟内已将母子救出,尽到义务,不用处罚。
不管怎么说,业主带娃被困电梯,保安说“下班下午再打”真的不合适,不管是有意而为,还是无意的说说,都不利于小区和睦氛围的营造。
幸好没有出事,一旦出事,同时违反《民法典》《特种设备安全法》《物管管理条例》,并且物管与涉事保安都要担责,可以罚款、可以追责赔偿。
今年,希望物管和电梯维修人员要做好保养工作,确保电梯运行质量,把业主的安全放在首位。只有尽职尽责,才能让整个小区业主享受到幸福生活,共建美好家园!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该素材来源于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