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想吃榴莲了。
都说一个榴莲顶三只鸡,那天买了一个榴莲花了120多块钱,28元一斤,开出了大小六房肉,回到家就吃了五房,又甜又糯,越吃越上瘾。
这回真是长记性了,以后再嘴馋也得有个度。
刚从药店回来,拿了点清火的药,又是六十多块钱没了。医生盯着我问是不是吃辣了,我半天没好意思开口,其实就是前天晚上贪嘴,一个人把一整个榴莲给炫了大半。
结果当天晚上就遭罪了。
后半夜嗓子干得像冒烟,胃里也烧得慌,起来灌了一大杯凉白开都不管用。第二天一照镜子,嘴角红了一大片,嗓子疼得连话都不想说。
我觉得这玩意儿真不能这么个吃法。
本来想买个榴莲补补,这下倒好,榴莲钱加上药钱,快两百块进去了。这钱要是拿去买几只老母鸡炖汤,全家都能跟着补一顿,何苦遭这个罪。
看来再好的东西也架不住暴饮暴食,得不偿失。
你们吃榴莲有没有上火过?最多一次能吃几房?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