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怎么看?5月27日成都养犬新规获批通过!8月1日起正式施行:遛狗不牵绳最高罚1000元,不捡狗粪罚200元,伤人且难以控制的犬只可就地处置,限养区每户限养1只,已登记老禁养犬可继续饲养!
罚单只是一面镜子,照出的是城市文明最后的底线。
5月27日,《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一出,有人拍手称快,有人忧心忡忡。对养犬人来说,这是悬在头顶的利剑;对普通市民而言,却是盼望已久的盾牌。
60万张,这是成都目前办理的《养犬登记证》数量。这背后不仅是人与宠物相伴的温情,更是不断激化的矛盾,是遛狗不拴绳、犬吠扰民、犬只随地便溺、犬只伤人屡禁不止的尴尬。 与其指望“万物有灵”,不如相信法律的震慑。新规正是对现实困境的强力回应,用法律的刚性为城市犬只管理划定清晰红线。
自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遛狗不牵绳”已从“不文明行为”升级为“违法行为”。 此番成都新规,更是在此基础上加上了地方性的“紧箍咒”,将执法依据具体化,操作更明确,处罚也更严厉。
有人或许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是“一刀切”,甚至以“我家狗不咬人”为由,继续我行我素。
危险往往就藏在“我以为”里。四川观察记者走访发现,随意奔跑的无绳犬只,让老人慌忙侧身避让,让孩童下意识躲闪;光线昏暗、视线受阻的地下车库,突然窜出的犬只更是让行驶车辆猝不及防,安全隐患极大。那个让某些养犬人不满的“2米绳”,正是维系公共安全的生命线。
说到底,牵绳捡屎、一户一犬,这些看似苛刻的规矩,并非要剥夺你爱犬的权利,而是要保障不养犬的大多数人免于恐惧的自由。
新规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在于它明确了多个关键责任。
首先是“一户一犬”的硬约束。在限养区内,每户只能养1只犬(除导盲犬等服务犬外),这是2010年起实施的原养犬条例的制度延续。对于条例实施前已依法登记的禁养犬,可以继续饲养,体现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其次是“栓绳捡屎”的严罚单。遛犬不牵绳且拒不改正的,将面临100元至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最高可罚1000元;不清理犬粪且拒不改正的,罚款200元。
最后是“伤人处置”的铁手腕。对正在伤人的犬只,任何人可采取措施控制,难以控制的,可就地捕灭。这意味着,当宠物犬的攻击性威胁到人身安全时,法律的优先保护对象是“人”。
与此同时,新规对养犬人的责任也进行了全面规范。
养犬是权利,但不是无限制的自由。从明确养犬人是第一责任人,到禁止虐待、遗弃犬只,再到对屡教不改者实施五年内不得办理养犬登记的惩戒措施,条例正在将“养犬有责”从道德倡导变为法律强制。
新规的意图,从来不是要将宠物与城市对立,而是试图在“宠物的自由”与“城市的安全”之间,寻找一个更理性的边界。
作为养犬人,牵好手中的那根绳,不只是为了避免一张罚单,更是对他人生命的尊重。
作为普通市民,当不文明养犬行为再次出现时,法律就是你最硬的底气。
只有当“遛狗必牵绳”成为无需提醒的自觉,人与宠物在城市空间的和谐共处才会变为现实。
爱它,就请牵好它。法律的归法律,文明的归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