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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子连麦律师说婆婆上个月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首饰,房子大家一直一起住,没争

一女子连麦律师说婆婆上个月去世,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首饰,房子大家一直一起住,没争议,但首饰的事闹得有点麻烦。这些首饰是零几年买的,金价便宜,共60多克,婆婆平时不常戴,只有过年或走亲访友时才戴。婆婆去世后,她觉得膈应,不想戴婆婆戴过的首饰,又因之前小姑子当着全家人的面说不要妈妈留下的东西,于是她就把这些首饰处理了,换成了6万多现金自己拿着。
当小姑子得知后,认为这些首饰是母亲留下的念想,要求她把原来的首饰还回去。该女子称换现金时没和老公、小姑子、公公商量,但是她觉得自己也是这个家的一份子,嫁到婆家就该算婆家女儿,而小姑子是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婆婆在的时候不多回来看看,老是在外面工作,婆婆查出生病了才回来。所以她觉得自己处置这些首饰没问题。
女子以照顾老人辛苦为由,提出只分给小姑子2万元,被小姑子拒绝。家人查看监控确认是女子拿走首饰后,女子仍不愿全额返还,小姑子甚至表示将找帽子叔叔处理。
女子还称,自己在婆婆患病期间辛苦照顾,做饭重油重盐是为了让婆婆吃得下饭,可家人觉得这对患癌的婆婆身体不好,对此颇有意见。
最后,女子询问若小姑子找帽子叔叔,自己会不会被要求还钱,律师明确表示这些遗产和她没关系,她的行为确实越界了。
咱们做人做事得有边界感,尤其是涉及到别人的东西,哪怕是一家人,也不能想当然地自己做主。尊重他人的财产和意愿,是最基本的相处之道。而且,照顾老人本来是出于孝心,可要是用错了方式,好心也会办坏事。就像这位儿媳,照顾婆婆的心意是好的,但做饭重油重盐,既不利于老人身体,还落了埋怨,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