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男子因为工作原因,某天下班后找了一家踩背店消费598元,就想好好放松一下,结果过了几天后胸口发疼,一检查竟发现肋骨骨折,需要修养2个月,男子找到对方索要赔偿,对方赔了钱,但却拒绝赔偿男子的误工费,近日男子领了民警上门协调,然而众人一进到里面,屋内摆放的东西却给大家看傻眼了!
据了解,男子小李在包裹分拣站工作,每天都要搬很多东西,工作久了难免会腰酸背痛,就一直想着要找家按摩店放松一下。
5月1日这天,小李在网上刷到一家踩背店,风评还不错,小李就按照上面的联系方式加上了店主,一番沟通过后,选中了一个598的套餐,一下班就赶了过去。
负责小李的技师是个很瘦小的小姑娘,目测还不到90斤,小姑娘根据套餐内容开始了互动环节,时长约20分钟,之后小李就躺到了床上正式开始了按摩的部分。
整个流程结束后,除了小姑娘踩背期间有过一次胸口下沉感,其他的体验都还不错,小李第二天也是喜滋滋去上了班。
可谁知过了几天后,小李的胸口突然开始发疼,他跑到医院做检查,结果被告知是有根肋骨折了,需要休养2个月,这段时间不能搬重物。
可这样一来,小李将有2个月拿不到工资了,没有工资就没有经济来源,小李觉得自己损失巨大,就找到那家店的店长索赔,主要是误工费这块。
可双方第一次沟通并不愉快,对方答应赔钱,却不想赔小李要求的误工费,支付完1000元后,小李就将对方拉黑删除了。
没过多久,小李觉得还是咽不下这口气,就找到了记者帮忙,然而当小李讲述完整的按摩过程时,负责调解的小哥却是听得一惊又一惊。
小李说,关于踩背按摩前的那20分钟互动,那名技师一进来就让他跪趴在地上,还拿了链子和绳子,分别绑在了脖子上和手上。
之后还让他去舔,吐在地上的口水,以及还有一些别的互动内容,总之才20分钟小李就觉得有些累了,躺床上开始按摩,按摩结束了,还有一个抽鞭子的环节。
但小李觉得,他受伤的原因应该还是踩背时,技师经验不够,力使过头了,才导致他的一根肋骨被踩折了,所以小李认为,店家应当负起全部责任,理应赔偿他的误工费。
采访的小哥听后,被吓得一时拿不定主意,和小李商量后,报了警,然后一群人一起来到了那家踩背店调查情况。
说是按摩店,走到门口却没有任何标识,里面的光线也不是很明亮,整家店分了两层,按摩主要在楼上,房间不多,众人走进了一间门能打开的房间里。
一进到里面,最显眼的还是墙上挂着的鞭子和链条等东西,店长给出的解释是这些都是装饰品,没什么别的用途。
不过桌上还摆着一支用了一半的蜡烛,民警好奇问怎么会在这里准备这样的东西,店长解释是因为之前电费忘交了,拿来用的没收起来。
转了一圈最后问题又回归到双方的纠纷上,店长认为自己之前写了一份协议赔了1000块,这件事就算是过去了,现在小李的行为在他看来是不合适的。
但小李却说当初接受这1000块,也是因为店长坚决不承认自己是在他们店里受的伤,所以才只收了这么多,但现在他干不了活了,上不了班没工资,店里就应该负责赔偿他的误工费。
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依然没谈妥,彼此都不认可对方的赔偿方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若真是踩背店技师操作不当造成男子肋骨骨折,那店家就属未尽到安全服务义务,存在过错,需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男子如果休养2个月,产生的误工费属于法定赔偿项目,店家拒绝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不过,如果男子本身也有过错,例如骨质疏松等情况未提前告知技师,那男子自己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大家认为,最后小李能拿到2个月的误工费吗?
来源: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