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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毒还不食子,这女子枉为人母!一女子长期虐待亲生闺女,还强迫女儿拍摄裸露隐私的照

虎毒还不食子,这女子枉为人母!一女子长期虐待亲生闺女,还强迫女儿拍摄裸露隐私的照片和视频,并把这些照片和视频出卖,照片和视频还要按买家的指定要求,什么样的动作、站姿和衣着等。导致女孩身心受到双重伤害,还是老师发现的孩子异常,然后向相关部门反映,最后女孩妈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案件来源于5月26日深圳新闻网、陕西都市快报。

2023年2月,田某某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周某从老家接来一起生活,正常逻辑应该是父母在外打工,孩子在老家,父母舍不得孩子,想把孩子接在身边。

由于田某某的丈夫在外地打工,长期和她分居,家里老人以为她是把女儿接过来作伴,当妈的想孩子是很正常的事,老人也觉得孩子在妈妈身边会更开心。

可没想到这田某某把孩子接来的目的却和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孩子的噩梦也就此开始了。

女儿刚被接过来时,她就把女儿当成撒气桶,自己心里不顺就打女儿,还要罚站,不让睡觉,不让吃饭,甚至在冷天把她赶出家门,让她挨饿挨冻。

每次周某都不知道自己错在哪,也不知道母亲为何这样,反正就是莫名是被惩罚,她都受不了了,想回老家,可妈妈不同意,还不允许她再提回老家的事。

在这里她没有其他的亲人,爸爸不在身边,她又经常遭到妈妈的这种对待,简直受够了。

她已经很可怜了,可是更大厄运还在等着她......

2023年11月,田某某认识了杨某某等人,杨某某等人给她带来了赚钱的办法。他们买没成年女孩的影像,只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录,就可以赚到钱。

他们把要求发给田某某,田某某在家按照他们的要求,强迫女儿周某拍摄,要按指定的要求穿着,需要裸露隐私,还有指定的站姿和动作。

周某千万个不愿意,但如果她不配合,肯定就是一顿挨饿和毒打,周某受不了那些,只好配合田某某。

拍摄完田某某就把影像传给杨某某等人,如果影像不合格,要不拿不到相应的报酬,要不就要重拍,要是发生这样的情况,田某某还会拿周某撒气,然后重拍。

一直到2024年2月,周某的身心都遭受着巨大的折磨,她身上经常出现淤青,她的老师发现了情况,耐心询问和安抚,才知道了原来她竟然长期遭母亲这般对待。

老师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周某才被安置到临时庇护所。由于周某父亲长期在外地打工,无暇照顾她,经申请对周某做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她的母亲田某某接近她。

除了身体的伤害,还有心理,帮扶部门还给她提供了心理辅导,帮她走出阴影。

她的母亲田某某对她的以上行为已构成了犯罪,她因虐待女儿周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因猥 亵儿童罪被判刑六年,数罪并罚,最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

而那些购买影像资料的杨某某等人,以另案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刑法修正案九新增: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田某某长期虐 待女儿,让其挨饿、挨冻、挨打,女儿还没有成年,这属于情节恶劣,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田某某强迫女儿拍摄,并售卖那些影像,构成此罪。

正常人难以想象怎么会有如此狠毒的母亲,后妈也不过如此,虎毒都不食子,为何亲妈会这样?是不是心理变态。

亲妈对女儿的伤害,要比同样的事陌生人去做更让人心痛和难过,如果妈妈爱孩子,无论发生什么事情,孩子永远有避风的港湾,但现在妈妈就是那个制造风浪的人,会让孩子以后一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大家对这件事怎么看?评论区一起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