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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海牙一纸裁决砸懵外界:国际刑事法院罕见同意杜特尔特“无需出庭”,却断

5月26日,海牙一纸裁决砸懵外界:国际刑事法院罕见同意杜特尔特“无需出庭”,却断然拒绝释放,继续关押。这波“给台阶不撤梯”的操作,表面是让步,实则是把老杜架在火上烤——赢了半步行踪自由,输了整个人身自由。法院打的什么算盘?

就在今天,国际刑事法院(ICC)第三审判分庭同步公布了两项裁决,表面看来自相矛盾,实则逻辑高度统一,让前菲律宾总统杜特尔特的命运再次成为全球焦点——法院批准了他不出席5月27日程序性会议的请求,但同时驳回了他的临时释放申请,继续羁押。

先说第一手——允许缺席。5月27日上午9时30分,ICC将举行杜特尔特案的首次“状态会议”。

这本是一场纯程序性的工作会议,主要讨论正式审判的开庭日期、控辩双方证据交换时间表、证人名单以及被害人参与等行政事务。

杜特尔特的律师团队以当事人年事已高、身体不适为由,向法庭申请免除其亲自出席的义务。法庭当场拍板同意,但附加了一个硬性条件:杜特尔特必须在5月25日之前提交一份亲笔签名的书面弃权声明。

5月25日,这份一页纸的弃权书准时送达。杜特尔特在上面写得清楚:“我,罗德里戈·罗亚·杜特尔特,谨放弃于2026年5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在审判分庭出庭的权利,并指示我的律师处理状态会议议程所列程序性事项。”

法庭的依据很简单——根据《罗马规约》第63条第1款,被告必须亲自出席的规定仅适用于正式审判阶段,而不适用于行政性质的状态会议。也就是说,这不是法庭“放水”,而是法律本就不要求他必须露面。

然而,第二手裁决就没那么温柔了。就在同一天,ICC第三审判分庭在一份长达8页的裁定书中,再次拒绝了杜特尔特一方提出的临时释放请求。这已经是法庭第五次驳回释放申请。理由有三,逻辑环环相扣。

其一,潜逃风险非但没降,反而更高了。法庭明确指出,今年4月三项反人类罪指控被正式确认之后,杜特尔特面临的法律压力骤增,这意味着他逃逸的动机反而加剧了。第二审判分庭在判决中直言:“确认指控增加了被告可能潜逃的风险,这不是有利于有条件释放的情形变化,而是支持继续羁押的因素。”

其二,不合作态度触动了法庭的红线。杜特尔特此前不仅拒绝出席今年2月的指控确认听证会,还多次公开宣称“我不承认国际刑事法院对我的管辖权”。法庭认为,这一表态“至少说明被告不会遵守任何关于释放条件的命令”。换句话说,你连法院权威都不认,放你出去你怎么可能乖乖遵守保释规矩?

其三,杜特尔特在菲律宾拥有庞大的家族势力和社会资源网络。法庭在裁定中明确写道:“考虑到他所掌握的大量资源和广泛人脉,包括其在菲律宾可协助其逃避司法追究的家人与支持者,法庭认定存在真实且重大的风险,被告可能自行或通过其同伙潜逃或妨碍司法。”

辩护团队也没少做努力。此前,原辩护律师考夫曼曾搬出杜特尔特的健康状况说事——声称81岁的老人平衡能力丧失,频繁摔倒,记忆力衰退已无法干扰证人。

法庭索性派出三位医学专家对他进行全面检查。结果,专家报告显示这些所谓健康问题“未包含任何足以证明应修改羁押措施的信息”。法庭据此认定,杜特尔特的身体状况和认知能力并不构成凌驾于潜逃风险之上的因素。

不得不提的是,就在5月26日裁决公布前几天,ICC第一预审分庭刚刚以一份12页的裁定书驳回了杜特尔特团队对指控确认的上诉。这意味着三项反人类罪指控已板上钉钉,全案进入正式审判程序只是时间问题。

辩护团队此前还挑战过ICC的管辖权——尽管菲律宾已于2019年退出《罗马规约》,但法庭认定被指控的罪行发生于退约生效之前,ICC依然后管辖权。ICC上诉分庭以4比1的投票结果驳回了管辖权异议。

案件推进到这个阶段,检方已经把初步审判日锁定在今年11月。而新换上的英国御用大律师海恩斯上任后第一步,就是主张最多拖延一年半再开庭。但检方显然不想等,毕竟杜特尔特已在海牙被关押超过一年——从2025年3月11日在马尼拉机场被捕算起。

现在再看ICC这“一放一关”的操作,逻辑其实很清晰:允许他缺席行政会议,是法律程序上的基本尊重,给足程序正义的面子;但死死不放人的根本原因,是法庭压根不相信一个不承认法庭权威的人,放出去之后还会主动回来。这场海牙审判才刚刚走到庭前准备阶段,真正的硬仗,还在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