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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色胆包天!广西河池,一位22岁的女孩阿柒,在高速服务区的公共厕所如厕时,一个

真是色胆包天!广西河池,一位22岁的女孩阿柒,在高速服务区的公共厕所如厕时,一个冰冷的、倒置的手机镜头,正从隔板下方对着她,无声地记录下她最私密的瞬间!

阿柒当时准备起身,眼角扫到隔板缝下有个黑影。低头一看,是一部倒置的手机,屏幕上的录制红点亮着。阿柒没多想,直接扑上去死死攥住那部手机,对面的人拼命往回拽,两个人就这么较着劲。

阿柒喊了一声"有人偷拍",厕所里的其他人立刻围了过来,有大姐用身体堵住隔间门,有保洁阿姨拿拖把横在门缝里,连抱孩子的妈妈也没走。

保安到场后撬开了隔间门,里面站着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眼神游移,裤兜里还藏着另一部待机的手机。警察调取监控后发现,这名男子提前半小时就已进入女厕所,在里面蹲守了四十多分钟。

手机里存着近百条视频,拍摄地点遍及高速服务区、商场试衣间、地铁卫生间,受害者从十几岁的学生到五六十岁的阿姨,无一幸免。被带走时,这名男子还在嘟囔"就是好奇看看"。

这种"好奇看看",在中国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地下产业链。2017年12月到2018年4月,成都有一个叫钱某的人,此前已经因为偷拍被行政拘留过一次,出来之后非但没收手,反而把这件事做成了生意。

钱某在网上买了微型网络摄像头,用自己或他人身份证在成都多家酒店轮流入住,在客房里装好设备,再离开。

就这样,钱某前后偷录了51对旅客,把视频传到网盘,通过非法网站和聊天软件打广告,以付费包月的方式让人在线观看,还单独出售下载链接,共提供182次付费观看服务,总共赚了1.5万元。

案发后,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对此案深入研判,发现酒店偷拍的设备获取成本低、隐蔽性强、惯犯比例高,随即向当地酒店行业协会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全面排查客房设施,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但即便是这样的案子,若没有形成产业化销售,现行法律对偷拍者能动用的手段依然有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普通偷拍行为的法定处罚上限是五日以下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这点代价,根本挡不住利益的驱动。

2020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花亚伟专门就此递交提案,指出中国刑法在侵犯个人隐私的专门罪名上存在空白,建议在刑法中增设"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把偷拍行为纳入刑事追诉范围。

直到202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才集中发布了一批偷拍类犯罪的典型案例。其中一起,被告人石某和吴某东等人在多家宾馆客房安装偷拍设备,拍摄旅客性行为后对外贩卖,非法牟利29万余元。

法院最终以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论处,主犯石某、吴某东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这是迄今为止司法层面对偷拍产业链发出的最强信号。

回到阿柒这件事上,事发后高速服务区的管理方才去加装了更高的隔板。阿柒做完笔录回到家,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哭了很久,夜里睡着睡着总觉得有人盯着自己。

阿柒后来和闺蜜说,以前觉得偷拍是新闻里的事,和自己没关系。直到那天,才知道这种恐惧有多真实。

阿柒没有选择沉默,这本身已经不容易了。很多受害者因为怕被人指指点点,最终什么都没说,让偷拍者全身而退。

而一套完善的法律体系,本来应该替受害者站出来,而不是把维权的担子都压在她们自己身上。2025年4月,《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明确禁止在酒店客房、公共浴室、试衣间等区域安装摄像头,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