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浙江绍兴,女子的快递放在驿站半年多没去取,半年多后,她去取件却发现包裹没了,驿站老板说包裹被处理掉了,女子不服:驿站在清理之前没有通知到自己,要担责!驿站老板觉得自己很冤:她明知道快递在我这里,因暂时用不上就不来取,她自己要承担责任。可平台给出的处理方案,让人意外。
2025年11月,全女士打算出去露营,兴致冲冲在网上挑了套露营桌椅,付款之后,卖家分三个包裹给她发了过来。
可因露营没去成,全女士就把包裹放在驿站,一直没去取。
直到2026年5月13日,周末要去露营,全女士才想起来,自己的露营设备还没有取回来,就急急忙忙去快递驿站找。
可找了好几遍都没有找到那3个包裹,她赶紧给驿站老板姚先生打了电话。
当时全女士问的是:长时间没拿的包裹会怎么处理?
姚先生告诉她:长时间没拿的包裹,他们会清理掉。
全女士质问对方:为什么在清理包裹之前没有通知到自己,或者告知物业,在物业群说一声也行,凭什么说清理掉就清理掉。
她觉得自己的包裹丢失,责任在驿站,姚先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姚先生觉得很冤,全女士来问自己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对方的包裹是什么,或者多久没来拿,自己就是一个笼统的回复,并不是针对全女士个人的。
全女士那三个包裹是2025年11月3号就入了库的,到2026年5月13号她来找,中间隔了6个多月,他们驿站的系统数据3个月就清空了,现在根本查不到那几个件的具体信息。
更关键的是,全女士明明知道自己的快递到了驿站,就是因为暂时用不上,就不用来取,等于是她自己的责任。
全女士觉得自己花钱买的东西,放到快递驿站,驿站连通知都没有,就把自己的东西清理了,驿站应当担责。
姚先生却认为是姚女士自己不来取快递的,这责任怎么能算在他们头上呢?
快递送到后,半年没去取,责任到底在谁呢?
记者帮全女士联系了当初购买桌椅的网购平台,平台客服表示:快递保留的时间不等,有些可以一直保存,有的如果一周左右没取件,快递会原路返回。
客户在收件之日起一年之内反馈问题,他们都可以帮忙联系快递公司查找。
后来平台表示,他们跟快递公司沟通后,对全女士购买的商品做了全额退款处理。
有人说这件事情取件人自己也有责任,驿站地方小,每天进进出出几百上千个件,要是大家都把快递放在驿站大半年不去,那驿站可能都堆不下了,老板找谁说理去。
但是也有人说,遇到快递长时间没取的,驿站应当联系一下收件人,如果联系不上,再去退回或者怎么处理。
《快递暂行条例》第25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快递驿站应当通知收件人及时来取件,并且不得擅自销毁、处置包裹,除非已经完成告知程序且收件人明确表示放弃,才能按无主物报备后处理。
姚先生在处理包裹前,应当先通知到全女士,然后再做处理。
当然全女士作为收件人,下单后,也应当及时关注物流信息、收取快递,因自身原因长期不领取包裹,导致包裹损毁、遗失的,自身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