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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一男子到会所按摩,女技师做按摩时,男子趁机摸女技师大腿,技师没好意思拒绝,

湖北,一男子到会所按摩,女技师做按摩时,男子趁机摸女技师大腿,技师没好意思拒绝,男子意犹未尽又加了钟,岂料,男子又摸技师大腿内侧,这次技师直接制止,男子一怒之下将技师踹下床,这一踹竟被判刑半年!
(来源:裁判文书网)

2025年3月28日晚间,胡成刚与好友相约外出聚会,席间二人推杯换盏,饮用了大量酒水。几轮酒下肚,两人都有了明显的醉意,头脑昏沉,情绪也变得浮躁松弛。

聚会结束后,闲来无事的胡成刚借着酒劲,提议前往休闲会所做按摩放松身体,同行的朋友没有推辞,当即应允了下来。

抵达会所后,工作人员按照店内服务流程,安排技师分别为两人提供服务,两名顾客被各自带进独立的按摩包间,全程互不干扰。

胡成刚对应的服务技师名为吉娜娜,进入包间后,吉娜娜按照标准流程,有条不紊地准备按摩用品,随后开始为胡成刚提供背部按摩服务。

但随着按摩的进行,酒精彻底麻痹了胡成刚的理智,在吉娜娜专注为其按揉背部的过程中,胡成刚突然失控,伸手触碰了吉娜娜的大腿。

突如其来的越界举动让吉娜娜十分抗拒,内心充满不适与抵触。

但考虑到自身的工作性质,也不想轻易得罪顾客、影响自己的业绩,吉娜娜最终选择隐忍,没有当场制止或呼救,只是默默继续提供服务。

第一轮按摩服务结束后,吉娜娜整理好器具,准备结束本次服务离开包间。

此时的胡成刚依旧没有收敛心中的杂念,依旧意犹未尽,主动提出为服务加钟,想要让吉娜娜继续留在包间为自己服务。

对于技师而言,顾客加钟是额外的工作收入,吉娜娜没有多想便同意了,再次留在包间内,继续为胡成刚提供按摩服务。

新一轮服务开始后,胡成刚再次故技重施,持续对吉娜娜做出肢体触碰的越界行为,不断触碰对方大腿。

不仅如此,他还试图用金钱诱导,想要让吉娜娜违背职业底线,为其提供违规的特殊服务。

面对胡成刚无理且违规的要求,吉娜娜态度坚决,当场予以拒绝,同时主动伸手拨开了胡成刚不断试探的手。

吉娜娜果断的拒绝举动,彻底惹怒了醉酒状态下的胡成刚。原本心存侥幸的胡成刚恼羞成怒,暂时收回了作乱的手,看似平静下来,实则心中怨气积攒。

趁着吉娜娜转身调整姿势、毫无防备的瞬间,胡成刚突然抬脚发力,狠狠将吉娜娜从按摩床上踹了下去。

事发突然,吉娜娜完全没有躲避的机会,整个人重重跌落,腰胯部位精准撞击在了包间旁的凳子棱角上。

剧烈的撞击瞬间带来刺骨的疼痛,吉娜娜当即忍不住大声痛呼,身体蜷缩在地,根本无法起身站立,腰部的剧痛让她浑身无力,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包间外的会所工作人员听到屋内传来的痛苦叫喊声,察觉到异常,立刻推门进入包间查看情况。

看到倒地不起、面色痛苦的吉娜娜,以及氛围诡异的现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前查看吉娜娜的伤情,不敢耽搁,迅速将她送往附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救治。

经过医院的详细检查,此次撞击造成吉娜娜骶椎体骨折,身体遭受了严重的损伤。后续经过专业的司法鉴定,吉娜娜的伤情被判定为轻伤二级。

事件发生后,胡成刚及其家属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向受害者吉娜娜表达歉意,积极承担赔偿责任,总计向吉娜娜赔付了6.1万获得了对方谅解。不过,胡成刚还是被刑事拘留。,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胡成功在按摩时摸吉娜娜大腿的行为?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肢体方式实施性骚扰。

胡成刚在按摩过程中,在吉娜娜明确抗拒的情况下,仍然多次触摸其大腿并拍打,吉娜娜内心明显抗拒,只是碍于工作顾虑选择隐忍,隐忍、未激烈反抗不等于自愿同意,不影响其骚扰行为成立。

2、如何看待吉娜娜对胡成功的谅解行为?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五百零五条:对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胡成功猛踹吉娜娜,造成其腰部轻伤2级,其造成的伤害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胡成功积极对吉娜娜进行赔偿,获得了谅解,按照法律可以从轻处罚。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胡成功酒后趁吉娜娜不注意,将其踹下按摩床,导致其腰部骨折,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胡成功主张的酒后误事,法院认为,根据《刑法》第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酒后不能作为免责的依据。

考虑到胡成功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对方谅解,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后,法院判决胡成功拘役半年,缓期1年。

6.1万可以按摩多少次,胡成功一时冲动导致了严重后果,令人唏嘘。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