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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叹息!5月24日,逐浪新闻报道,一名教师参加同事婚宴,连续喝了3场酒后,自行

一声叹息!5月24日,逐浪新闻报道,一名教师参加同事婚宴,连续喝了3场酒后,自行驾车回家,途中不幸身亡。事后,家属向婚宴新人及同席同事索赔124万元。法院最终判定:新人及同事无需担责。

一条人命,就这样没了。本是一位站在讲台上传道授业的教师,因为一个晚上的放纵,再也回不了家。家属的悲痛可以理解,124万的索赔数额背后,是一个家庭的崩塌、一个孩子的永远的遗憾。可法院的判决,也必须支持。

为什么?因为喝酒和开车,是两个独立的选择。同事请你喝酒,你可以喝,也可以不喝;你可以多喝,也可以少喝。但喝完之后拿起车钥匙、坐进驾驶座、拧动发动机——这个决定,只有你自己能做,也只有你自己能负责。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婚宴新人安排了酒席,同席同事陪酒劝酒,这些行为本身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过错"。真正有过错的,是那个明明知道自己喝了酒,还要握方向盘的人。

酒驾入刑已经十多年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宣传早已深入人心。作为一名教师,他比普通人更清楚规则的意义、更懂得行为的后果。可他还是在连续3场酒局之后,选择了最危险的那条路。这个选择,是他自己做的,没人能替他承担。

家属索赔124万,背后是失去亲人的痛苦,也是一种"找人为悲剧买单"的本能。可法律不能因为悲痛就模糊了责任的边界。如果每次酒驾身亡都要找同席人赔偿,那谁还敢请客吃饭?谁还敢举杯相邀?最终伤害的,是正常的人际交往和社会信任。

这件事的真正警示,不在于该告谁、该赔多少,而在于一个更朴素的道理:成年人,要为自己的选择买单。你可以选择喝多少酒,可以选择叫代驾还是自己开,可以选择安全回家还是冒险上路。每一个选择的后果,都写在你自己的名下。

你觉得,对于酒驾身亡者家属的索赔,法院的"不担责"判决,是不是一种更有力的警示?

信息来源:逐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