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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一名婚礼服务人员与新人约定,提供13小时婚礼服务,总费用3500元。婚

浙江嘉兴,一名婚礼服务人员与新人约定,提供13小时婚礼服务,总费用3500元。婚礼当天,化妆师为新娘摘下金手镯后随手放置在桌面,其助理担心手镯遗失。

主动用纸巾包裹手镯,交由现场一名阿姨保管,该助理默认对方是新娘家亲戚。没想到这一善意举动,却让婚庆公司老板卷入了一场21万余元的赔偿官司。

2025年12月14日中午,新娘朱女士的婚礼流程在其娘家进行。婚礼助理小胡亲眼看到化妆师摘下朱女士佩戴的两只999足金手镯,随手放在了桌上。

现场人员繁杂、人员流动大,为避免手镯被人顺手拿走,小胡当即用纸巾将两只手镯包裹好,递给了现场一位穿黑裤子的中年阿姨,请对方帮忙代为保管。

小胡事后表示,当时现场多名在场人员因故暂时离开,仅剩这位黑衣裤中年阿姨留在现场。婚宴现场陌生人员较多,她没有多想,便将贵重手镯转交对方保管。由于事发仓促,她并未清晰记住对方样貌,仅对对方黑色裤子留有印象。

婚礼结束后整整一周,朱女士才发现自己的金手镯不知所踪。此前朱女士一直以为手镯已交由自己母亲保管,从未核查下落,直到事后核对才发现手镯丢失。

家人在家中及婚礼现场反复查找,均未找到手镯踪迹。由于新娘娘家无监控设备,无法追溯黑衣裤阿姨的身份及去向,案件线索就此中断。

事发后,双方先后五次协商赔偿及解决方案,始终未能达成一致。2026年5月,婚庆公司老板林女士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新娘朱女士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婚庆方要么返还两只丢失的金手镯,要么按照市价折价赔偿21万余元。

林女士对此倍感委屈,直言物品丢失地点是新娘家中,理应先报警查清事实、找到责任人,而非直接让婚庆方承担巨额赔偿。

本案的核心争议,聚焦于《民法典》相关保管责任规定。《民法典》第897条明确规定,无偿保管人能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可以免责。

该条款由原《合同法》相关条文演变而来,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后,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界定,为无偿提供保管帮助的普通人划定了责任边界。

而本案中助理小胡的行为,恰好处于责任界定的关键节点。面对价值二十多万的贵重足金手镯,小胡在转交他人保管时,既没有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也没有第一时间告知新娘及其家属确认情况。

贸然将贵重物品转手交付,且无法准确辨认保管人的样貌特征。从法律层面来看,该行为难以规避“重大过失”的责任认定。

目前,浙江嘉兴海宁警方已针对该案刑事立案,全力追查丢失金手镯的具体下落以及黑衣裤阿姨的身份信息。这位身份不明的阿姨,是本案的核心关键。

若警方最终查实该阿姨涉嫌盗窃,刑事案件的侦查结果与处置结果,将直接影响本次民事诉讼的责任划分,婚庆助理的过失责任与盗窃者的侵权责任如何厘清界定,仍有待进一步审理。

截至目前,婚庆老板林女士与助理小胡是否需要承担2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最终结果仍需等待法院的正式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