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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汇 文萃丨这一回,故事里也是有一个人和一条狗。有两只野兽,包括老班那只熊,有两个人,包括布恩·霍根贝克,他身上有一部分血液是和山姆·法泽斯的一样的,虽则布恩的血是平民的血,而这里面,只有山姆、老班和那种狗“狮子”是未受玷污而不可败坏的。

他十六岁了。他成为正式的猎人已经有六年了。六年来,猎人们所讲的精彩的话,他都听在耳里。他们讲的是关于荒野、大森林的事,它们之大,之古老,是不见诸任何文件契约的——文件记录了白人自以为买下了哪片土地的狂妄行为,也记录了印第安人的胆大妄为,竟僭称土地是自己的,有权可以出售;荒野与森林可比德·斯班少校与他僭称为自己私产的那小块土地大,虽然他明知道并不是自己的;荒野与森林也比老托马斯·萨德本老,德·斯班少校的地就是从他手里搞来的,虽然萨德本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荒野与森林甚至比老伊凯摩塔勃都要老,他是契卡索族的,老萨德本的地正是从他那里弄来的,其实他也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猎人们还讲关于人的事,不是白人、黑人或红种人,而是关于人,猎人,他们有毅力,不怕吃苦,因而能够忍耐,他们能屈能伸,掌握诀窍,因而能够生存,猎人们还讲关于狗、熊和鹿的事,这些动物混杂在一起,像浮雕似的出现在荒野的背景之前,它们生活在荒野里,受到荒野的驱策与支配,按照古老的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些规则不知道什么叫惋惜也不懂得宽容),行着一场古老的永不止息的竞争;—是了不起的活动,当时的那种吐露是妙不可言的,倾听时的全神贯注更是美妙无比,讲的人压低了声音,但很有分量,存心让人回味,让人追忆,并地讲到那些具体的战利品是怎么得来的 —那些折断的枪啦,兽头啦,兽皮啦 —它们有的挂在镇上公馆的书房里,有的张在种植园宅第的账房间,还有的就挂在营地里(那才是精彩的),这些兽肉还原封未动、热气腾腾的呢,杀死野兽的那些人就坐在壁炉中熊熊燃烧的圆木前,如果那里正巧有房子和壁炉的话,否则就是坐在帐篷前冒烟的篝火旁。人群中少不了有一瓶酒,因此,在艾萨克看来,心、脑、勇气、计谋与速度的紧张、美好的一瞬间,都集中、凝聚在这棕色的液体里,那是不让妇女、孩子与娃娃喝而只有猎人能喝的,他们喝的并非他们打死的野兽的血液,而是某种从狂野的不朽精神里提炼出来的浓缩物,他们有节制地甚至是毕恭毕敬地喝着,并不怀着异教徒饮酒时的那种卑劣的、毫无根据的希望:一杯酒下肚便能在计谋、膂力、速度上胜人一筹,而倒是通过干杯向这些本领表示敬意。因此,在他看来,在这个十二月的早晨,事情由威士忌开始便不仅是自然的,而实际上是恰当的了。

他后来才明白,整个事情早在这次打猎之前就开始了。它在那一天就已经开始了,他在那一天次用两位数写自己的年龄,他的表外甥麦卡斯林次带他到打猎营地来,到大森林里来,让他向荒野为自己争取猎人的称号与资格,假如他这方面有足够的谦逊与毅力的话。当时,他虽然还未见到那只巨大的老熊,但已经继承了熊的精神,这只熊被捕兽夹伤过一只脚,方圆百里之内无人不知,像个活人似的享有具体的称呼 —有许许多多传说,说它如何经常捣毁谷仓,把储藏的玉米棒子偷走,说它如何把一整只一整只的猪娃、大猪,甚至牛犊拖到森林里去吞吃掉,如何捣毁陷阱,掀翻捕兽夹,把猎狗撕咬得血肉模糊,死于非命,还说和甚至步枪近距离照直了对它放,也如同小孩从竹筒里吹出来的豌豆,一点也不起作用 —这是一连串在小艾克出生前即已开始的破坏与毁灭行动。在这些行动里,这毛茸茸、硕大无比的身形像一台火车头,速度虽然不算快,却是无情地、不可抗拒地、不慌不忙地径自往前推。在孩子见到大熊之前,脑海里就常常出现它的形象。大熊在他的梦里朦朦胧胧地出现,高高地耸立着,当时,孩子甚至都没见过这片未经斧钺的森林,在那里,大熊留下了它歪扭的脚印,这头毛糁糁、硕大无朋、眼睛血红的大熊并不邪恶,仅仅是庞大而已,对于想用一通吠叫把它吓住的猎犬来说,它是太大了,对于想用奔驰把它拖垮的马儿来说,它是太大了,对于人类和他们朝它打去的来说,它是太大了;甚至对限制它的活动范围的那一带地方来说,它也是太大了。孩子似乎已经凭直觉领悟他的感官与理智还没有掌握的情况:这荒野是注定要灭亡的,其边缘正一小口一小口地不断被人们用犁头和斧子蚕食,他们害怕荒野,因为它是荒野,他们多得不可胜数,彼此间连名字都不知道,可是在那片土地上,这只老熊却享有盛名,在这荒野里飞跑的甚至都不是一只会死的野兽,而是一个从已逝的古老年代里残留下来的顽强不屈、无法征服的时代错误的产物,是旧时蛮荒生活的一个幻影、一个缩影与神化的典型。孱弱瘦小的人类对这古老的蛮荒生活又怕又恨,他们愤怒地围上去对着森林又又刨,活像对着打瞌睡的大象的脚踝刺刺戳戳的小矮人;—这只老熊,孤独,顽强,形单影只;没有配偶,没有儿女,也无所谓死亡 —简直就是丧失了老妻并比所有的儿子都活得长的老普里阿摩斯。

他还是个小小孩那阵,当他还要等上三年然后是两年后还有一年才能成为一个正式猎人时,每年十一月,他总要瞧着大车装载着猎狗、被褥、食物、和他表外甥麦卡斯林、谭尼的吉姆还有山姆·法泽斯(后来山姆干脆搬到营地去长住了),出发到大洼地也就是大森林里去。在他看来,他们并不是去猎熊和鹿,而是去向那头他们甚至无意射杀的大熊作一年一度的拜访的。两星期后他们便会回来,不带回任何战利品与兽皮。他也不指望他们会带着这些东西回来。他甚至并不担心哪一次大熊会和别的兽皮、兽头一起让大车带回来。他甚至都不幻想在三年、两年、一年后他参加打猎时打中大熊的说不定正好是他的那支枪。他相信只有当他在森林里学艺期满、证明自己有资格当猎人时,才能获准去辨认扭曲的趾印,而即使到了那时,在每年十一月的那两个星期里,他也只能作为又一个第二流的猎人,和他的表外甥、德·斯班少校、康普生将军、华尔特·艾威尔、布恩一起,和那些不敢对着大熊吠叫的猎狗与无法使大熊流血的步枪一起,去参加一年一度向这顽强的、不死的老熊表示敬意的庄严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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