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男子花 300 万装修商铺被房东赶,为了不亏本,他硬着头皮花 3500 万买下整栋楼!付了 2000 万后才发现,房子不仅是 D 级危房,还有 400 多平根本不能过户!他怒告房东要求退钱,谁知法院的判决,让所有人都看傻了眼。
有人耗费三百多万精心装修商铺,孰料旋即收到房东卖楼通知。设若此事降临于你,你将如何应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黑龙江这位李先生选了买,结果一步深一步险,最后连楼都被拆了,还被判继续付款。
回溯2015年,李先生夫妇于柴河镇中心市场承租了一个面积达1512平方米的铺位,签下7年期租约。他们在此处开设超市,由此踏上了一段经营征程。至2019年,生意渐有起色。于是,两人决定续租十年,将租赁合同期限延至2029年,以期在稳定的环境中持续拓展事业。
既然要长期干,装修就没省,前后投入300多万,墙面地面水电全翻新,货架齐活,就等开业。
活儿尚未正式开启,房东孙某与张某便找上门来。他们言辞直白,告知准备出售此房,故而要解除当前的租赁关系。300多万砸进去了,说不心疼是假的,李先生反复沟通无果。
为了不让装修打水漂,他咬牙转身做买家。2020年3月,双方签署房地产买卖协议,交易总价高达3500万。付款方式为分期支付,该协议为双方的房产交易筑牢根基,开启了一段颇具规模的商业往来。
钱财并非凭空而来。2022年5月,他历经积攒,终于凑齐2000万并支付。他心想这下稳了,旋即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未曾料到,迎面泼来一盆冷水。这突如其来的冰冷,如猝不及防的打击,瞬间让满心的期待化为泡影,令人措手不及。工作人员称,位于哈尔滨铁路局国有划拨用地上、面积达418.6平方米的部分区域,因不具备登记条件,所以无法办理过户手续。
这意味着什么。简单说,产权证拿不到完整面积,买来的楼先天带坑。这种事情签合同时有人提醒过吗,合同里有没有约定到位的过户条件。
糟心事还没完。2025年,专业机构鉴定该楼为D级危房,整栋存在严重安全风险,不具备修缮价值,必须立即拆除。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整改通知,责令相关场所即刻停止营业,并严禁人员进入,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与场所安全。
随后,房东将那处危房拆除,于原址之上重新建造新屋。昔日的残垣断壁逐渐消逝,取而代之的将是崭新的模样。原来那栋楼不复存在,李先生眼睁睁看着2000万对着一片废墟发呆。
此时还能认账吗?他毅然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合同,退还已支付的两千万款项,同时要求对方赔付违约金与相应利息。道理也简单,部分无法过户,标的后来成了危房又被拆,交易基础变了。
判决结果一经公布,舆论瞬间如炸开的锅般沸腾起来。各方声音纷至沓来,争议与讨论在无形的网络空间中迅速蔓延,热度居高不下。法院未准予解除合同,反而认定李先生构成违约。判定其继续支付 1500 万尾款,赔付 500 万违约金,另需支付 46 万房屋使用费,以此彰显契约责任。
怎么算都扎心。2000万拿不回去,再掏1546万,拿到的是一处已被拆除的房屋的所有权,现实里却是新建物归谁还两说。很多人不理解,房子没了还要付钱,凭啥。
难道房东就毫无隐瞒之嫌吗?这一问,如石投水,激起对房东是否有所隐匿的思索,让人不禁探寻背后是否藏有不为人知之事。418.6平涉及划拨用地这样的瑕疵,卖方清楚不清楚,是否提前说明,合同里写没写,这些细节成了争议焦点。
也有人猜测,合同文本可能设定了对买受人的付款义务和使用权移交的顺序,法院据此认定买方先违约,或认定双方对过户障碍已有约定,不作为解除理由。问题在于,这样的条款能覆盖后续危房鉴定和拆除吗。
李先生对一审判决心存不服,旋即提起上诉至二审。二审经过严谨审理,最终判定维持原判,李先生的诉求未获支持,其维权之路暂遇波折。他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然而牡丹江市检察院经审查后,未对其申请予以支持。
既定路线持续推进,下一步将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递交复查申请,以期在法律程序中探寻公正之解,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5月20日,转机悄然降临。这一天,宛如灰暗天空中乍现的一缕曙光,为陷入困局者带来了新的希望与可能。省检察院经复查认定,该案件契合抗诉条件。依法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此案件随即进入再审程序。
有人问,房东拆了再建是不是变相提升资产价值,再倒逼买家继续付款。不少人认为,这触及诚信底线,也触及交易公平。可在法庭上,合同条款常常起决定作用。
再审之途漫漫,仍在前行。李先生于漫长等待中,翘首以盼一个公正的说法,那是他心中坚守的正义曙光,照亮着此刻的未知与期待。楼被拆那天的空地,现在成了这场拉锯的见证。
信息来源:极目新闻(湖北日报传媒集团,事件深度调查)3500 万元房产被鉴定为 D 级危房,重建后法院仍判买方支付尾款(2026-0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