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贵州贵阳,两名女子先后喜欢上同一个男人,并在交往期间纷纷为他借钱,供他做生意,事

贵州贵阳,两名女子先后喜欢上同一个男人,并在交往期间纷纷为他借钱,供他做生意,事后两女子被高额的本息压的喘不过气,男子见状竟直接跟她们分了手,打算一走了之,之后两名女子共向男子追回借款,然而这么多年过去,两女子不仅没追回自己的钱,就连现在的生活都被搅的天翻地覆。

据了解,2020年前后,男子周某先后结识了王某和吴某,并与她们发展了恋爱关系,又在交往期间均以自己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王某和吴某借钱。

据王某所说,当初是周某主动以暖男的形象出现她的视野里,两人正式交往后,周某曾多次提起要和她组建温馨的家庭,那时她已完全沦陷进去,以为周某真的想娶她。

所以后面周某向她借钱,她二话不说就给了,后面周某又说钱不够,要她去借点儿给他,她本来还有点犹豫,但周某一直强调两人的将来怎样怎样,她心一软,稀里糊涂就去贷了。

哪想周某拿完她30万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明明是替他借的钱,结果还钱的人变成了王某,王某气愤的质问周某,周某竟直接和她提出了分手。

吴某的情况也和王某差不多,只是她借出去的更多,一共41.7万,当初也是一借完钱,没过多久,周某又催着她再去借。

是吴某发现自己连利息都还不起了,就拒绝了周某的要求,不再为他借钱,谁知周某一听,立马翻脸不认人,指责吴某格局小,不适合过日子,然后就分了手。

周某以为分手了就不用再为还钱苦恼,可他也不想想,当初女友为他借钱,可是承担了高额利息的风险,现在所有的钱都给到了周某手里,她们一分好处都没捞着,还欠了一身债,怎么可能会放过他!

之后王某和吴某在追回借款的过程中意外结识,双方这才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人,二人达成共识,前后尝试多种办法,民警也介入了,欠条也补了,周某还了一阵钱后,又拒不还款了。

而也是在民警介入之后,双方才对周某这个人有了更多的了解,原来这个周某还是个黑户,难怪他自己不去贷,光哄着她俩去借钱了。

对比王某和吴某借钱后的情况,周某还是还了一部分钱给王某的,两人交往期间,周某还给王某买了一部五千多的手机,这笔钱后面也被算在抵消掉的借款里了。

吴某的情况不如王某,她借出去的钱更多,但周某几乎没还过,平常周某也不怎么给她花钱,现在吴某面临的利息高的吓人。

周某给双方签完欠条后,先把拿王某的钱买的一辆二手车给卖了,还了一部分王某的钱,又在吴某这边持续支付了一段时间利息钱。

然而大概从2023年下半年开始,周某就开始用各种理由推脱,称自己已经没钱还给她们俩了,要等他的生意做起来才有资金偿还。

可是这一等又是两三年,这期间王某和吴某没再收到过他的一分钱,吴某更是被迫早晚开起了网约车还债,生活拮据。

目前,双方已经将此事曝光出来,后续将继续通过其他方式追回自己的钱。

这件事情在金额上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了,吴某和王某一共借给周某70多万,目前还款不到一半数额。

但如果真要刑事立案,一定要先拿到周某欺诈的证据,这要从两方面着手。首先,周某的生意真的存在资金周转困难吗?他做的生意和他讲述出来的一致吗?

其次,周某对吴某和王某都说过要和她们结婚,组建家庭,可时间上是否存在漏洞?毕竟两边交往的时间间隔不大,周某是否存在手头紧,而迫切的想找到下一个交往对象借钱的情况呢?

像吴某和王某所说,明明先前还说过要娶自己,结果一谈到要还钱了,不借钱了,就翻脸说分手,其实也能证明周某有欺诈的嫌疑。

如果能够坐实周某以婚姻为诱饵,虚构资金周转需求,最终拿到钱款后无法还款且逃避责任,那周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大家认为,两名受害人最终能追回自己的钱吗?

来源:百姓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