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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窄观察5月15日,中国第一次用新出台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叫停了欧盟对

宽窄观察5月15日,中国第一次用新出台的《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叫停了欧盟对中国企业的流氓式调查 【中国首次启用反不当域外管辖条例的层层剥笋】

5月15日晚间,北京。司法部发布公告,措辞极重。这份正式认定欧盟依据《外国补贴条例》在对同方威视调查中对中国实体采取的跨境调查做法构成不当域外管辖的公告,以短短数百字震动了横跨欧亚大陆的贸易秩序。公告一槌定音:任何组织、个人不得执行或协助执行。

这不是一句口号——从美国对华为的芯片断供,到欧盟挥舞FSR大棒调查中国企业,西方“长臂管辖”由来已久。而这一次,中国没有忍耐,没有抗议了事,而是直接拔出了《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这把刚刚出炉的新剑。

第一层:剥开FSR面具——欧盟的“公平竞争”不是反垄断,是制度性围猎

故事要从欧盟这把“新刀”说起。

2023年7月,欧盟正式实施《外国补贴条例》。表面上,这是为了让欧盟市场的竞争环境更公平。但到了2026年回头看,FSR已经被欧委会用得走了样。

魔鬼细节正藏在这支FSR魔杖的实施时间线上:自2024年以来,欧盟对华贸易壁垒持续加码,从电动汽车反补贴税,到风电、医疗器械、安检设备多领域调查扩容,再到FSR深度溯源调查,其针对性打压中国产业升级的意图愈发明显。

同方威视的遭遇,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企业在欧洲的正常经营活动,被迫面对一整套“有罪推定”式调查。欧委会甚至强制中国的银行机构配合调查,不合理索要广泛的、与调查无关的大量中国境内信息。多家中国企业经历的不只是商业秘密泄露那么简单,而是在整个欧洲市场的企业声誉和未来业务机会,都被无形的绳索捆住了手脚。

第二层:剥开中方升级路线——从“口头反对”到“法治出鞘”

把视角拉高,看看中方这几年反制手段的显著升级路径,一张层层递进的法网正在成形。

第一步,是2025年1月商务部调查认定欧盟相关做法构成贸易投资壁垒,亮明了中方态度。第二步,是2026年5月15日司法部首次依据《条例》正式认定欧盟构成不当域外管辖。

这两个步骤之间差了整整一年多——商务部喊了一年,欧委会不仅没有纠正,反而变本加厉,增加了调查频次,扩大了调查范围。

司法部选择5月15日出手,绝非偶然。就在几天前的5月6日,欧盟将对中国安防企业同方威视的FSR调查升级为深入调查。欧方的逻辑链条昭然若揭:先用“怀疑你有补贴”扣上罪名;然后以此为理由派调查组去企业办公地搞“黎明突袭”、翻箱倒柜;接着用威慑力迫使中资在欧项目竞标望而却步;最后强制中国的银行机构配合跨境取走大量与案件完全无关的客户经营数据。一整套组合拳下来,中国企业即便最后自证清白,市场已经被抢光了。这种“调查即惩罚”的模式,正是《条例》明确反对的不当域外管辖的典型特征。

第三层:剥开《条例》这把刀——什么是“不当域外管辖”的真正涵义

《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自2026年4月7日正式施行,共20条,它建立了一套全面的识别、阻断和反制体系。

条例的核心逻辑是:任何外国国家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实施不当域外管辖措施,损害中国公民、组织合法权益的,中国政府有权采取相应反制措施。

司法部认定欧盟构成不当域外管辖有三大依据。第一,欧盟FSR调查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第二,欧盟要求中国境内金融机构配合调查并提供大量境内信息,这一跨境执法的做法与中国的联系根本不“适当”;第三,欧盟的调查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公告发布后,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法律上都不能再配合欧盟的调查和域外管辖措施,否则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

至此,一扇之前几乎单向透明的国门内,第一次铸起了一道坚实的法治防火墙。

第四层:剥开战略升级——从“单打独斗”到“以法对法”的新博弈

更令人思考的,是这件事放置于中美欧大三角博弈格局中所显现的深远变化。

回顾历史,2018年中美贸易战爆发后,美国大量运用301条款、实体清单管制等“长臂管辖”工具进行极限施压,当时欧洲基本作为旁观者旁观。而到了2026年,美国换了打法,转向精准制裁和高端技术出口管制。欧洲却突然扛起了“打压中国产业”的大旗,在一年内“接棒式”升级对华贸易和审查工具。

但中国应对欧洲的这场挑战的方式,与美国打法截然不同。面对美国,中国更多采取对等关税、市场开放和全球供应链调整的回应;而面对欧洲,中国却祭出了法律武器进行精准制度反制。中国不只是在给自己划红线——它是在帮欧洲划红线,告诉欧洲:“你的长臂伸过界了,触发了我的反制机制。”

第五层:魔鬼拼图的最后一块——全球“阻断法”格局下的中国坐标

有意思的是,中方这次适用《条例》,从全球法律制度的竞争视角看,其实是在加入一场“阻断法俱乐部”的游戏。欧盟1996年就出台了《阻断法令》(Blocking Statute),用以抵御美国对古巴、伊朗的域外制裁。

当一个能够随意长臂执法的强国试图把自己的国内法变成世界规则时,被管制的国家必须拿出相应的法律盾牌。中国这次精准“引用”欧盟早年的阻断逻辑反击欧盟自己,在国际贸易法律制度演化史上是一种妙不可言的对称性外交博弈。正如商务部所言:中方一贯反对欧方滥用FSR等单边工具打压中国企业。现在,这种“反对”已经被法治化、制度化。

第六层:走向何方——三条推演方向

走向一:法治化制度反制成新常态(可能性最高,65%)

未来会有更多《条例》适用案例出现。中国企业遭受到任何外国不具正当性的“长臂管辖”时,可以主动向中国政府申请适用《条例》进行依法阻断。境外机构如果继续一意孤行,则可能面临中国境内资产冻结、对等限制等法律后果。

走向二:欧盟被迫调整FSR执法方式(可能性中等,25%)

欧盟中国商会多次表达担忧:FSR执法不仅影响个案公正性,更直接影响欧盟市场规则的可预期性与制度信誉。中方法治反制精准打在欧盟“制度信誉”的七寸上——如果欧盟想靠FSR打压中国,就得做好同方威视之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落入中国法治反制的范围,这最终会反噬欧盟市场的法治信誉。

走向三:全球形成“法治反制”新范式(可能性较低,10%)

当中美欧都握有自己的“阻断法”时,国际贸易不再是“谁的胳膊粗谁说了算”,而是转入“谁的法律体系能保护自己利益”的制度竞赛。中国这把“新剑”,恰是全球格局转变的一个标志性节点。

这把“剑”,挥出了中国法治主权的新高度。

5月15日这个日子,注定要写进中国涉外法治历史。这一天,中国第一次主动举起《反外国不当域外管辖条例》这把剑,挥向了一个长期对中国实施不公正贸易管制的巨型经济体。

这把剑不是用来吓人的,而是实实在在地向全世界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中国不惹事,但绝不怕事。当有人企图用不规范的法律工具在中国的产业脊梁上动刀时,中国的反制法律工具已经备好、已在征途。更重要的是,这种法治反制的逻辑极具穿透力——它让欧盟在打压中国时不得不提前思考一个严峻命题:我们欧洲人面对的不只是一家企业、一个行业,而是一个正在用法治武器全方位保护自己主权和发展利益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未来,没有谁能随随便便用一纸长臂调查,就能单方面入侵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而法治的这条红线一旦竖起来,就不会轻易降下。中国用法律铸成的长城,将比所有物理围墙更持久、更坚固。